为纪念第40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维护卷烟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黄冈市烟草局根据省局和地方工作部署,要求全市系统各单位落实“四项举措”,扎实推进“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一是开展主题宣传。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以“共促消费公平”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展示卷烟打假打私成果,曝光涉烟违法典型案例,讲解卷烟真伪鉴别知识,传播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理念,形成消费维权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是开展法律培训。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通过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支部主题党日、工作例会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收看中央电视台“3.15”晚会,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及与烟草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
三是开展法律服务。举办卷烟消费者、零售客户座谈活动,解答群众相关疑惑,提升消费者维权能力;开展送法上门服务,为学校“送法规、送政策、解难题”,向中小学生讲解吸食电子烟危害,普及“上头电子烟”等新型毒品防范知识,增强青少年识别抵制电子烟意识和能力;畅通消费投诉热线,及时受理卷烟消费者投诉、举报,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是开展专项整治。联合公安、检察院、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坚持网上网下相结合,清理整治与打击相结合,开展打击涉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和全面清理整治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严厉打击涉电子烟违法犯罪活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好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范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