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漳县司法局成功调解一起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行政复议争议案件,以柔性调解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纠纷,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该案系城关镇村民宅基地旧房翻建引发,当事人不服相关部门出具的配套费缴纳通知,认为农村自建房翻建符合国家、省、市涉农免征政策,存在收费依据适用错误、认定偏差等问题,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案件办理中,县司法局坚持调解优先、法理相融原则,全面核查案件事实与政策依据,精准梳理争议焦点,向双方细致解读涉农减负、自建房收费减免相关规定,有效消除认知分歧。经过多轮沟通疏导,双方达成一致,行政争议得到妥善化解。
近年来,南漳县司法局深耕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全面推行复议全程调解机制。近两年来累计调解结案31件,2026年至今已成功调解16件。我局坚持以柔性调解替代刚性裁决,最大限度减少程序空转、化解基层矛盾,持续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有力助推法治南漳建设。
(董丽 王果 杨洁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