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28 16:04:06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检察机关要转变指导思想,要从以案件质量为主向案件质量与诉讼监督并重的思想上转变,真正体现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黄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饶志东不止一次这样说过,而实际工作中,他也是这样做的。
今年8月份,该院受理一起陈某甲故意伤害案,办案过程中,饶志东通过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检察长审核监督平台发现该案中的陈某乙涉嫌窝藏陈某甲的犯罪线索,经审阅所有证据材料后,饶志东认为陈某乙涉嫌窝藏罪,侦查机关未依法立案侦查,为惩治犯罪、维护公平,饶志东当即决定依法对此案进行立案监督,并由其自己办理。9月23日,该院向侦查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要求公安机关说明未对陈某乙立案侦查的理由,公安机关收到后于9月25日决定对陈某乙立案侦查,并及时回复检察机关。
今年以来,在检察长办案的带动效应下,该院院领导办理的151件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和各项法律监督工作也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该院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8件,比去年同期提升130%。饶志东要求,只要入了员额,作为检察长及其他院领导们都必须尽快进入办案角色,增强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意识,不断规范监督流程,增强监督刚性,提升监督质效。
(熊毅 徐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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