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法院:以类型化纠纷“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机制化解一批培训服务合同纠纷
2026-09-22 10:20:19 来源: 点击: 0
近日,咸安区人民法院高桥人民法庭充分运用类型化纠纷“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工作机制,成功化解了一批涉在校大学生技能培训的服务合同纠纷。
该批案件的原告系全国各地高校在校学生,均系报名参加W培训机构“视频剪辑教学”课程后,因要求退还剩余学费与机构产生纠纷,双方协商未果诉至法院。
该类案件案情相近、争议焦点集中,属于典型的同类型涉企纠纷。同时涉案培训机构正处于经营场所变更过渡期,实际经营地址外迁,加之学生当事人地域分散,逐案审理处置耗时耗力,极易增加企业经营负担和群众维权成本。
立足类案特点,承办法官充分发挥示范性诉讼引领、批量化调解增效优势,精准筛选典型案件作为示范案件,通过规范审理、精准研判、明确法理,统一该类培训服务合同纠纷裁判思路和处置标准,为批次案件化解提供清晰参照依据。
为最大程度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依托全国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及“云审”平台,进行线上开庭、线上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结合示范案件审理标准,向双方当事人细致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和同类案件处理尺度,耐心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引导双方参照示范案例,就争议解决方案达成一致。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该批培训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全部达成和解,当事人均主动履行和解协议,案件圆满化解。
当前,培训服务合同纠纷案件逐渐增多,通过类型化纠纷“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 机制有利于批量化解类案、统一处置标准,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和企业经营负担。下一步,咸安法院将继续深化该工作机制,以更高质量的司法服务,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刘士晟 徐敏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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