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县种子经营店的备案手续都办齐了,销售台账也实现了规范化登记。"近日,黄梅县检察院收到相关行政机关对检察建议的回复。
2026年3月,黄梅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干警通过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和实地调查,发现辖区内部分种子经营店未按规定落实备案要求、销售未备案农作物种子等情况。
"劣质、未经审定的农作物种子一旦流入市场,可能引发减产、亏损,不仅损害农民切身利益,还会破坏种植结构,威胁国家粮食安全。"承办检察官表示。
为切实解决问题,黄梅县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全面排查整治,实现备案覆盖;强化日常监管,健全长效机制;加强普法宣传,提升主体意识。
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开展核查整改,督促涉案经营主体完成备案工作,同时举一反三,对全县种子经营主体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发现的未备案经营主体逐一现场指导、告知备案流程和所需材料,目前全县36家实际经营主体均已完成备案,备案品种达175个。同时相关行政机关还建立常态化巡查监管机制,督促经营主体严格落实种子销售台账管理制度,实现种子销售全程可追溯。
"以前总以为种子只要品种好、出芽率高就行,没把备案当回事。现在才弄明白,给种子做好备案,既是对农户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一名种子经营店店主对前来"回头看"的检察干警感慨道。
下一步,黄梅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农资安全、粮食安全等重点领域,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筑牢农业生产安全防线,为乡村振兴和粮食安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汪佳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