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纾心结,温情断家事——孝昌法院城关法庭上门调解一起离婚纠纷
2026-06-08 15:45:05 来源: 点击: 0
人民法庭作为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前沿阵地。近日,孝昌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2026年4月初,城关法庭受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告徐某某与被告邱某某是某社区居民,双方结婚多年、育有一子一女,其中女儿已成年,儿子尚未成年。双方因长期缺乏沟通、生活琐事累积,矛盾不断加深,夫妻感情逐渐变淡,原告徐某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但因被告邱某拒接电话、拒收短信,导致案件陷入僵局。
5月初,承办团队认为家事纠纷关乎人伦理、家庭和睦,若简单采取缺席判决“一判了之”,看似符合程序,实则是重结案数字、轻实质解纷,只会进一步加深家庭隔阂、激化矛盾,甚至引发次生纠纷,违背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
为做到实质解纷,承办法官丁耀东决定打破“坐堂办案”模式,联合基层法律工作者上门入户、就地调解,以“如我在诉”的同理心,面对面沟通、心贴心解纷。在当事人家中,丁法官没有生硬普法,而是以“拉家常”的方式静坐闲谈,耐心倾听被告邱某的怨愤与顾虑,共情其多年为家庭打拼付出的不易与艰辛,逐步消融其抵触戒备心理。用通俗易懂的话语释法说理,讲明拒收传票、没有正当理由缺席庭审的法律后果,并用家常闲话分析得失,引导被告邱某某理性看待婚姻矛盾、正视自身诉求,既讲法律尺度,又有人情温度;既厘清双方权利义务,又引导双方回忆过往共同打拼、养育子女的温情点滴,反思各自在婚姻中的不足,摒弃赌气对立心态。
在几番真诚开导及耐心劝导下,被告邱某某表示愿意配合签收法律文书。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被告同意离婚,儿子邱小某由被告邱某某抚养,原告徐某某每月承担抚养费1400元,其中双方夫妻共同财产也妥善处理。到此,一桩因送达困难而陷入僵持状态的家事纠纷,通过上门入户调解圆满化解了,既做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守护家庭和睦,让群众真切体会到满满的司法获得感。
下一步,孝昌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将持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摒弃“坐堂办案”“重程序、轻实效”“重结案、轻民心”等思路,树立以实质解纷、群众满意的理念。深耕基层、扎根群众,坚持脚步下沉、力量下移,主动走出法庭、走进社区乡村,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用“上门多跑路”换取“群众少跑腿”,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化解每一件家务事,以实干担当回应群众急难愁盼,为推进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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