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26 16:56:55 来源: 点击: 0
“这几座山的一沟一坎,我们比谁都清楚。”他说,“从前每条路,都是我们踩点踩出来的。现在,每条路都得由我们来守。”
他,正是曾经被依法惩处的非法狩猎者,如今的“山林巡护员”何某。
2026年初夏,鄂南山林绿意葱茏。湖北省通城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牵头,联合县法院、属地镇司法所,邀请人民监督员,对何某等四人非法狩猎案的“劳务代偿”履行情况进行“回头看”。何某走在队伍最前面,这片山林里,哪里能藏兽、哪里易设夹,他最熟悉不过。
2025年1月至4月,何某等四人在麦市镇山林深处,使用热成像仪、改装射钉枪等工具非法狩猎,猎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鹇8只及多种“三有”保护动物,猎获物被分食。同年12月,通城县检察院以非法狩猎罪对四人提起公诉,同时就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承办检察官介绍,单纯罚款难以弥补生态损失,也无法从根本上唤醒当事人的生态保护意识。结合四人认罪悔罪、家庭经济困难的实际,双方在民事公益诉讼部分达成调解协议: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13880元,并采取一年期巡山护林的劳务代偿方式,承担生态修复责任。
“第一次巡山,走到从前下夹子的地方,腿发软,心里发虚。”何某在巡山日志中写道,“我欠这座山的,不光是几只山间生灵,更是一笔沉甸甸的良心债。”
“回头看”结束后,一场简朴的“林间联席会”就地召开。检法干警、人民监督员、司法所代表与村民围坐交流,共话生态修复的最后一公里。承办检察官表示,劳务代偿的核心是教育,让破坏者亲身参与修复,才能实现“办理一案、修复一方、教育一片”。
“我全程参与了回头看,感触很深。”人民监督员吴某说,“从破坏者变成守护者,何某的转变让我看到,惩罚不是目的,将人们心中对自然的敬畏唤回来,才是根本。”
针对辖区非法狩猎频发情形,通城县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围绕深化靶向普法、强化科技巡护、完善行刑衔接机制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推动职能部门协同履职,提升综合治理效能。同时,该院以何某案为样本,构建“检察监督+行政执法+司法协同”联动模式,建立劳务代偿全流程监督体系,推动破坏者向守护者的替代性修复机制常态化运行。
青山不语,那声道歉,早已写进巡山的脚步里。
(冯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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