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效办案】听庭评议“辣味”足 以评促改淬“真功”
2026-05-22 19:12:13 来源: 点击: 0
“对辩护人诱导性发问没有及时提醒审判长予以制止。”“质证阶段回应略快,部分细节可以再展开一点......”
为深入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5月21日,通山县人民检察院组织第二检察部对一起受贿案件开展听庭评议,并邀请两名人民监督员全程参加。
该案系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在当地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庭审对抗性强,既是对公诉人业务能力的实战检验,也是一场深刻的廉洁警示教育。
庭审现场,公诉人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展开有力指控,对被告人进行精准讯问。举证环节重点突出、繁简得当,辩论说理层次分明、条分缕析,充分展示了公诉人扎实的业务功底和出色的应变能力。在发表公诉意见时,公诉人结合案情和庭审情况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被告人最后陈述时几度哽咽,庭审整体效果良好。
“公诉人指控精准有力,论理层次分明,这堂‘现场教学’让我们深受触动。”人民监督员方世棋、焦煌在评议时表示。
庭审结束后,参会干警围绕出庭规范、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方面逐项复盘,总结亮点、查摆不足,并提出具体提升措施。评议坚持问题导向,不回避、不遮掩,力求实现“跟庭促学、以评促改”的目的。
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沈志尧对公诉人的表现给予肯定,同时也对检察干警提出明确要求。随着新型案件、疑难复杂案件不断涌现,犯罪手段更加隐蔽、法律关系日益交织,公诉人必须保持本领恐慌,要主动加强对金融、电信、知识产权等新领域知识的学习,深入研究新型案件的证据审查标准和法律适用难点,在实战中磨砺临场应变能力。
听庭评议是检验公诉本领和案件质量的“试金石”,也是保障和提升办案质效的“压舱石”“螺旋桨”。通过“专业练兵+多元监督+复盘评议”的融合实践,探索能力提升与外部监督协同发力的有效路径,通山县检察院将持续推动听庭评议常态化开展,以观摩强质效、以评议促提升,以高质效检察履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程修颖、舒文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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