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赤壁:民事行政检察人——以“无我”之境行“有我”之为
2026-05-07 10:43:33 来源: 点击: 0
五四精神,百年传承。作为一名民事行政检察岗位的青年干警,站在时代的潮头回望初心,我愈发懂得:青春因奉献而滚烫,责任因担当而厚重。
“功成不必在我”是一种境界,一种胸怀。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不同于刑事检察的锋芒毕露,更多的是在纷繁复杂的民事纠纷、行政争议中抽丝剥茧、定分止争。一起标的额不大的合同纠纷,可能关乎一个小微企业的生死存亡;一件看似普通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可能直接影响群众对法治政府的信任。这类案件的办理往往没有鲜花与掌声,甚至需要数月乃至更长时间持续跟进监督、化解矛盾;若只图“短平快”,便容易在重复琐碎中消磨斗志,在无人知晓时心生懈怠。唯有涵养“功成不必在我”的淡然,甘于做铺垫性的工作、甘于抓未成之事,方能在平凡岗位上守住初心。
“功成必定有我”是一种担当,一种作为。五四精神的核心是爱国与进步,落实到检察履职中,就是“为民司法、高质效办案”。在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时,我曾为年迈的农民工追索欠薪,数额不大,但当老人拿到钱款、眼中含泪道谢的那一刻,我真切感受到——群众的小事,就是检察履职的大事。在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中,我们反复沟通协调,促成案结事了政和,这不仅是法律条文的适用,更是社会治理的“有我”担当。青春的热血,就应当洒在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奋斗的笔触,就应当写在每一起经得起检验的案件里。
青春铸检魂,奋斗写华章。作为新时代的检察青年,我深知民行检察直接面对群众、面向社会,来不得半点虚浮。要力戒“作秀式监督”“选择性办案”,不搞花架子、不刷表面数据,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用“如我在诉”的态度对待每一起案件。五四风雷虽已百年,但青年的担当从未褪色。在卷宗里抽丝剥茧,在调查中往返奔波,在综治中心里反复沟通,在监督文书上一丝不苟——民行检察人的青春,就写在这些看似平淡却关乎群众利益的一件件实事里,每一份坚持都在诠释着“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真意。
青年当怀“无我”之志,更践“有我”之行。身为民行检察战线上的一名青年干警,我将把每一次调查核实、每一份监督文书、每一场释法说理,都视为青春最好的践行。不求一时赞许,但求每案过硬;不图表面文章,唯愿群众信服。我将在检察履职中步步为营,以日复一日的精耕细作,书写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使命的青春华章。
(殷紫)
关注楚天法治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