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刘某系宜昌市远安县人,早在2019年,刘某在被告张某处提供劳务后,张某欠付劳务报酬17万余元,经多次催讨,仍迟迟没有支付。因刘某患有重病且视力二级残疾,无稳定收入来源,家庭经济十分困难。大悟检察院通过案件信息共享,收到线索后迅速介入,积极发挥支持起诉职能,多方协助联络被告,帮助原告梳理材料、理清维权思路,依法出具支持起诉书。大新法庭依原告申请开通困难群众维权“绿色通道”,依法快速完成审核流程,准予原告免交全部诉讼费。
开庭之前,法官结合案件事实组织双方细致对账,向被告阐明劳务报酬支付的法律义务,结合原告重病残疾的实际情况引导其善意包容,同时向原告客观分析案件证据、诉讼风险及裁判标准,引导其理性调整诉求。原告户籍所在地村书记专程从外地赶到大悟,以基层“娘家人”的身份,立足乡土乡情与熟人情理从中劝解。
调解中,被告坦言:“当初刘某做工的时候很实诚,现在看他这样我也觉得不忍心,但我筹措资金确实需要时间。”经过现场多轮账目梳理及“背对背”调解,双方最终协商一致,由被告分期支付劳务费,双方握手言和,该案圆满落幕。

5月6日,大新法庭收到来自远安县洋坪镇某村委会的感谢信,对大新法庭公正处理案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表示诚挚感谢。
该案的成功调解是检察支持起诉+法院先行调解+基层多元共治的生动实践,通过各部门及村委会职能互补、协同发力,提升民生纠纷处置效率,让纠纷化解驶入“快车道”。下一步,大悟法院大新法庭将持续探索多元纠纷化解最优途径,牢牢守住司法为民初心,以优质司法服务筑牢民生保障防线。
(大悟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