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厂风波”成功化解,“焕新赋能”园区建设——孝昌法院妥善处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
2026-04-24 16:14:20 来源: 点击: 0
近日,孝昌县人民法院依法妥善处理了一起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引发的“撤厂风波”,以公正裁判切实维护了工人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通过抽丝剥茧、资源整合与刚柔并济的方式,促进园区实现了市场再循环,将其闲置资产盘活利用,为优化营商环境,护航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该案源于一起房屋租赁合同,2019年,某科技公司(后称K公司)、某物业公司(后称W公司)、某电子公司(后称D公司)签订转租授权委托书,约定K公司授权并同意W公司将K公司名下园区的厂房及宿舍出租给D公司使用。同年12月1日,W公司、D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后租赁合同到期,双方为返还租赁物发生纠纷,2025年2月,D公司以W公司、K公司违反合同约定阻碍其出货、搬迁清理工作,造成其受损为由,向孝昌法院提起围绕厂房、设备、电费、员工侵权等一系列诉讼,要求W公司及K公司向其返还保证金并支付违约金。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田毅刚高度重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认真梳理案件脉络,细致核查证据材料,全面厘清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焦点。田法官了解到纠纷的起因是D公司因订单量减少,为节约经营成本,遂作出暂时停产停工的决定,在安置和补偿方案还未谈妥的情况下,企业便开始搬离设备,导致部分员工集体到园区讨要说法,要求公司解决其诉求。且D公司在租赁合同到期后,虽向K公司发出《房屋租赁合同到期通知书》,却一直未与W公司就厂房及留置设备进行对接清算。
为了缓解案件僵局,在双方当事人并无续签合同可能的情况下,田法官从优化营商环境、盘活园区经济角度出发,多次到园区走访,积极听取双方公司负责人意见,秉持公平正义原则和柔性司法理念与双方沟通,最终D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开始拆除机器设备搬迁。而D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W公司及K公司有阻碍其搬离园区的事实,故本院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判决后,D公司不服,先后向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申诉,一审判决均得以维持。
该案的高效审理是孝昌县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动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也是孝昌法院以法治温度和力度切实筑牢诚信履约防线的生动实践,不仅实现了D公司搬离园区的想法,平复了工人的情绪,也促进园区资产盘活实现市场再循环。
近年来,孝昌法院始终聚焦企业发展需求,畅通涉企纠纷解决渠道,优化案件审理流程,提升审判执行质效,用心用情用力化解各类市场主体之间的矛盾纠纷,切实降低企业维权成本,为市场主体经营发展营造了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下一步,孝昌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执行主责主业,持续强化司法服务意识,不断提升司法服务质效,聚焦涉企纠纷痛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纠纷化解机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全力护航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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