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乐队违规视频已全部删除,仿制军服及配套标识已被收缴,当事人也书面承诺不再穿戴仿制军服从事丧葬活动演出。”近日,黄梅县检察院对一起涉仿制军服案件进行“回头看”时,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回复道。
2025年11月,黄梅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在履职中发现,辖区某民间乐队多次穿着仿制军服从事丧葬活动演出,并将演出视频上传到短视频平台进行宣传。
“民间乐队穿着仿制军服进行商业演出,并在网络平台传播扩散,不仅误导公众认知,更对军服权威性和军人形象造成损害。”办案检察官介绍,军服、军衔、军徽等军人标识,作为军人集体荣誉的载体,其形象受到法律保护。
据此,黄梅县检察院与相关行政机关进行磋商并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全县相关情况进行排查,整治相关违法行为。
随后,相关行政机关迅速开展“线上+线下”核查,督促涉案乐队停止相关演出活动,删除网络平台仿制军服演出视频,并签署规范演出活动承诺书。同时对辖区内从事演出服务的民间乐队进行拉网式排查登记,建立“定期抽查+随即暗访”制度,推动常态化监管。
军服不容亵渎,法治护航尊崇。下一步,黄梅县检察院将以打造“水韵黄梅 益路前行”品牌为契机,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检察蓝”守护戎装威严,为营造尊崇军人、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章琪 汪佳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