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深化司法救助工作机制,在2025年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黄冈中院于3月5日在麻城市人民法院举行生活困难妇女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活动,向4名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发放司法救助金6.7万余元。黄冈中院赔偿办联合妇委会、机关党委共同组织开展此次活动,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活动现场,73岁的张婆婆接过3.3万余元司法救助金时热泪盈眶。突如其来的一场交通事故不仅夺走其丈夫生命,更使家庭陷入巨额债务困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被执行人正在服刑且无财产可供执行,张婆婆未能获得有效赔偿。黄冈中院发现该情况后,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严格审核及时发放救助金,为这个失去经济来源的患病老人送去司法温暖。
据悉,此次受助的4名妇女均面临特殊困境:有的因交通事故身心受创,有的因重大疾病生活困难,还有的因工伤事故失去劳动能力。黄冈中院通过建立“三个一”工作机制,构建起立体化司法救助体系。一是开通妇女权益案件“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救助申请实行优先受理、快速审批,最大程度缩短办理周期;二是会同市委政法委设立专项救助基金,每年预留专项资金用于救助人身损害、工伤赔偿、刑事等案件中的困难妇女;三是构建“1+N”联动机制,联合妇联、民政、人社等多个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司法救助+心理疏导+就业帮扶+社会救济”的全链条救助模式。
据统计,2024年以来,黄冈两级法院已累计向61名生活困难妇女发放司法救助金126.98万元。同时,协调有关部门落实低保待遇、提供就业岗位、开展心理干预等综合帮扶政策,推动实现从“一次救助”到“长期关怀”。
“司法救助以‘救急救困’为落脚点,关键要形成救助工作精细化、救助对象精准化、救助效果最大化的长效机制。”黄冈中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该院创新建立“三步筛查”机制,通过立案阶段提示告知、审判阶段主动识别、执行阶段专项排查,确保困难妇女及时获得及时救助,让司法温暖直抵民心。
(陈文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