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回大地,万物复苏。为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筑牢校园安全防线,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分赴程德岗专门学校陶店校区、黄冈中学、黄州中学开展启明法学课堂普法宣教活动。活动面向不同群体量体裁衣、因材施教,通过真实案例剖析、回信互动问答、面对面沟通谈心等多种形式,引导青少年树立法治理念,做知法守法的新时代少年。
程德岗专门学校陶店校区
2025年3月14日,黄冈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法官助理张珉珉前往程德岗专门学校陶店校区,为新校区的学生带来一场题为《给程德岗学生的十封回信》的精准化、个性化法治授课。
课程通过倾听罪错未成年人教育矫正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围绕未成年人的生活息息相关的话题展开,例如“怎样才能感到幸福?”“谁才是我真正的朋友?”“什么是好?什么是坏?”等。张珉珉通过分析未成年人犯罪案情特点、主客观原因,以回信的形式把未成年人成长中可能遇到的烦恼一一解答,包括理智和情感、欲望和能力、独立和责任、理想、友谊、幸福……力图以爱倾听、以法明理,在学生心中播下正义、法治、希望的种子,助力迷途少年完成思想蜕变,顺利回归社会。
黄冈中学
3月17日,黄冈中院民二庭法官助理徐志远走进黄冈中学,为高二学生带来“启明法学课堂”春季学期的法治授课。本次授课题目为“民法典合同编-权利义务的青春必修课”,通过“法律概念解析+生活案例互动+权利义务思辨”的形式,深入浅出解读民法典合同编知识。课程开始,徐志远以贴近学生生活的场景切入,帮助同学们认识合同不是大人的“专属”,合同覆盖生活的方方面面。
随后,徐志远选取青少年易涉及的买卖、租赁、赠与、服务合同等案例展开互动,将抽象法律具象为生活指南。例如“商家应当按传单上的促销价结算吗?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是什么?做好事可以要求报酬吗?”同学们纷纷表示,合同原来离自己这么近,以后要谨慎对待网络签约。
课程尾声,徐志远向同学们发出寄语,鼓励同学们做理性的消费者、诚信的履约者、权利的捍卫者、法律的传播者。
黄州中学
3月19日,黄冈中院关工委常务副主任、离退休人员党总支书记骆行江,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陈静、法官助理涂鑫颖走进黄州中学,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法律知识宣讲。
本次宣讲特别面向黄州中学初二40余名学生,针对老师反映的初中生成长中常见的问题,聚焦青少年需求实施“订单式”普法。法官助理涂鑫颖以2024年发生的河北邯郸初中生故意杀人案例为导引,警示同学们:年少不是“护身符”,任何逾越法律底线的行为都将付出沉重代价。针对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重点解读四大修改亮点以及六大保护,并结合案例向同学们介绍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家庭教育令、网络安全监管、强制报告制度等具体保护措施,深化学生理解认知法律。最后,涂鑫颖向学生们发出安全倡议,做自己人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强化自我保护,理性化解矛盾。
课程结束后,黄冈中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黄州中学法治副校长陈静还与五名学生展开了面对面谈心、一对一法治教育,在与法官的亲切交流中,同学们逐渐打开心扉,诉说着成长的烦恼与困惑。陈静结合自身的审判实践和育儿经验,帮助同学们疏导学习压力,排解负面情绪,告诫同学们严守法律底线,知法守法方能行稳致远。
活动结束后,黄州中学老师们纷纷表示,此次普法活动以案说法、对症下药,为构建平安校园注入了法治力量。
(陈文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