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鹅洲故道由1972年长江自然裁弯形成,因形似天鹅蛋而得名。这里水域开阔,水质清澈,孕育着丰富的饵料生物,为众多珍稀物种提供了理想家园。石首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长江天鹅洲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均设立于此,使这里成为长江江豚与麋鹿两大“湿地精灵”的栖息乐园,也成为黑鹳、东方白鹳等国家重点保护鸟类的重要栖息地。因此,呦呦鹿鸣,江豚逐浪,群鸟翱翔,已成为石首天鹅洲长江故道独有的生态画卷。
一方水土孕育一方生灵。为深入了解这方水土,走进石首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园内红墙上法检共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的牌匾映着阳光熠熠生辉,信息指挥中心内,石首市检察院干警正与湖北省人大代表、石首麋鹿保护区管护科研科副科长杨涛一起开展视频巡查。
“通过专项法律监督联络点,我们实现了对危害保护区生态环境相关案件及时介入,依托法检共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我们实现了对相关案件的高效办理。近日,我院就联合法院办理了一起在故道内非法捕捞水产品的案件,不日法院将会作出判决。”该院干警向记者介绍了该院以检察履职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所做出的努力与探索。
据悉,2022年6月,石首市检察院、石首市法院在保护区内建立了法检共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组建了工作小组、明确了司法保护工作责任,就共同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职责,齐心协力保护好长江湿地达成共识。同时,该院在天鹅洲派出所,设立自然保护区专项法律监督联络点,建立迅速接处警机制,通过加强线索通报、资源共享,保证了对危害保护区生态环境相关案件及时介入、高效处理。

“这张图片是我院联合市法院在保护区内组织开展的一次特殊庭审,庭审效果特别好,参加活动的群众都深受触动,纷纷表示要做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践行者和倡导者。”检察干警指着一张图片介绍。图片上,石首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牌匾的与庄严的国徽交相辉映,不少群众正在现场旁听庭审。
2024年4月,吴某某、彭某某、余某某三人相约在石首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防汛大堤附近打鸟,被民警在现场抓获,查获了8只野生动物、1支气枪、122颗气枪子弹。经鉴定,8只野生动物属于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狩猎工具气枪属于禁用猎捕工具。
保护区内栖息着众多的保护鸟类,在附近进行非法捕捞、非法狩猎,会严重危害到保护鸟类的安全和保护区内的生态环境。为了让周边群众更深刻的了解到非法捕捞、狩猎的危害和严重后果,呼吁更多人参与到野生动物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来,石首市检察院并未对该案一诉了之,而是联合石首市法院于2024年8月16日在保护区内开展了一次公开庭审活动,并邀请代表委员、相关行政单位工作人员和周边村民参加。
“这两年,周边群众禁捕禁猎意识不断增强,也越来越多的群众主动参与到湿地保护、野生动物保护和长江大保护中来,这些都得益于检察机关的精准化司法打击与常态化法治宣讲,正是这些努力守护着这片生灵乐园的安宁与活力,让这些珍稀动物得以在此安然栖息、繁衍生息。截至日前,天鹅洲畔共栖息着麋鹿2901头,江豚70余头,各种鸟类251种。”杨涛对石首市检察院的履职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据悉,下一步,石首市检察院将持续履行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检察职责,构建起了精准化打击、专业化办案、社会化治理、法治化服务相结合的全方位工作格局,保护这片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命乐园,守住这幅珍贵而灵动的生态画卷。
(杨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