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荒废多年的厂区,野草丛生,老旧的机器锈迹斑斑,破败的厂房窗户蒙上了厚重的尘土——这片曾让徐某投入半生心血、机器声轰鸣的地方,在数年前因纠纷停产陷入了沉寂。而今年春天,厂房腾退修葺一新,这一切转变,源于因厂房租赁买卖合同纠纷在回龙山法庭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先租后购合同引发的纠纷
2020年,徐某与熊某签订了一份特殊的租赁买卖合同,由熊某先行租赁厂房并交付部分定金,待办理完毕产权转让手续后,熊某取得该厂房及土地。因土地产权存在争议无法过户,2021年,熊某将徐某告上法庭,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并索赔,判决书确认了合同租赁部分的有效性,法律文书虽能判定是非,却未能消弭隔阂。大门封锁、口角冲突、野草肆意生长,双方的怨气如同蔓延的藤蔓,缠绕得越来越紧。多年后,徐某又提起诉讼,要求熊某履行合同支付租金。
现场调解破坚冰
“这类案件绝不能一判了之。”承办法官在翻阅厚厚的卷宗时意识到,因厂房长年占用荒废、存放的机械老化价值贬损,简单的判决可能再次陷入“执行难”的循环。基于此,承办法官创新采用“边举证边调解边化解”的工作方法:通过证据的出示创造调解机会,用争议焦点探索可能产生共识的方向。法官首先从相对容易的租金数额入手,借用微信、电话数十轮“背对背”的沟通,让双方预期逐渐靠近。当第一个共识达成时,再突破厂房腾退和财产贬损的矛盾点。
面对现场可能发生的冲突,法庭提前与辖区派出所建立联动机制。厂区打开后,因熊某机器设备老化、徐某厂房甚至长出树木,腾退过程中双方情绪再度紧张,但在派出所、法庭的及时参与沟通,冲突逐一化解。终于,2026年1月底,双方完成了最后的交接,看着清扫平整的院子,那片荒废多年的厂房,已顺利重新出租,注入了新活力。
案件启示
司法为民不是一句口号,而是让老厂房重焕生机的具体实践,是让十年恩怨化作握手言和的司法智慧。法官除了做好居中裁判者,更要做好社会关系的修复师,通过多元解纷,将司法裁判的刚性与调解疏导的柔性相结合,真正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通讯员:叶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