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公司拖欠货款一案,目前判决已生效。如果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贵公司不仅需要支付执行费,还会有不良的司法记录,对后续经营可能会有影响。”
团风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的一通电话,电话那头的某建设公司负责人在短暂的沉默后回答:“能否先不要立案?我们马上协调支付全部货款。”
常规案件:诉讼保全与胜诉判决
纠纷始于一份未履行的建材买卖合同。湖北某科技公司向某建设公司供应建筑材料后,该建设公司拖欠货款未付。多次催收无果,湖北某科技公司公司选择诉讼维权。
为保障债权实现,湖北某科技公司公司在诉讼中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依法冻结某建设公司银行账户内等值资金。法院最终判决某建设公司需偿还全部货款78万余元。
胜诉的湖北某科技公司公司准备申请强制执行。按照常规流程,法院将根据申请,对已被冻结的账户资金进行划拨,某建设公司则会因此产生一笔执行费,并留下执行记录。
关键转折:电话沟通促成主动履行
在湖北某科技公司公司正式提交强制执行申请时,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按照涉企经济影响评估及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工作要求,与某建设公司进行沟通。
这次沟通传递了几个关键信息:一是强制执行将产生额外费用和双方时间成本;二是司法执行记录可能影响企业信用;三是如果能主动履行,法院可以在付款后立即解冻账户,恢复正常经营。
经过沟通协调,某建设公司将全部货款直接支付给湖北某科技公司公司,法院于款项支付当日即解除了对某建设公司账户的冻结措施。
司法温度:助企纾困的实践探索
这一案件的顺利解决,得益于团风法院建立的执行立案前履行引导机制。在当事人申请执行时,法院主动与义务人沟通,促使当事人在立案前主动履行义务。主动履行既无需承担执行费用,避免因强制执行导致企业信用受损,同时权利人也可以更快实现债权,减少司法程序时间成本,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案结事了。
法院工作人员表示:“诉讼保全和立案执行不是为了惩罚,而是为了保障权利实现。如果通过沟通就能促使当事人主动履行,对各方都是更好的选择。”
从冰冷的账户冻结到温暖的人性化沟通,团风法院在坚守法律底线的同时,尽可能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预,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温度的司法保障。
(刘勤虎 邱斯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