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充分发挥首案示范引领作用,1月27日晚,通城县人民检察院召开2026年度“第一案”案件质量评查讲评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阮建主持会议,评查小组成员、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刑事检察部门全体干警参会。

会议组织学习了最高检《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进一步明确评查标准与程序。各部门负责人汇报了本部门“第一案”办理进展与成效,梳理亮点与不足。
会前,阮建检察长与检委会委员、评查组专职评查员黄美霞,对8件已办结“首案”开展专项评查,重点围绕办案程序、证据审查、文书制作、法律适用等关键环节逐案审阅。会上,评查小组通报了评查结果,对首案办理质效给予肯定。
阮建在讲评中指出,今年“首案”办理质效较去年有所提升,审查认定更为扎实、文书制作更加规范。他结合评查发现的具体问题,总结优质案件可借鉴经验,明确问题整改方向,着力实现“评查一案、规范一类”,从源头上防范同类问题发生。
围绕下一步案件质量管理工作,阮建强调,要严格落实最高检“每案必检”要求,以“第一案”为标杆,持续筑牢高质效办案根基:一要坚持标准不降,严守办案全过程规范,坚守司法公正底线;二要保持劲头不松,弘扬首案办理的认真作风,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努力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检验的铁案;三要注重总结提炼,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与研究,健全“评查—整改—讲评—考核”管理闭环,促进办案质量与效率同步提升。
通城县检察院将以此次讲评会为契机,进一步深化“一案三查”机制,持续优化案件质量管理,以更高质效的检察履职维护公平正义。
(冯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