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首案优效带动全年检察工作提质增效,1月14日,通城县人民检察院召开2026年“新年第一案”工作推进会,聚焦“树立首案标准、形成首案示范、打造首案样板”,深入推进首案办理工作。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谭小军主持。

会议传达学习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2026年度“办好新年第一案”活动的工作提示》精神,强调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价值追求贯穿全程,推动首案办理实现政治、法律、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会上,案件管理部门汇报了首批案件受理类型、办理进度、流程规范等总体情况。各业务部门负责人逐案汇报办理进展,重点围绕事实认定、证据审查等关键环节分析难点堵点、厘清推进思路。
为筑牢质量防线,会议结合市院要求部署全流程监督举措:建立案管部门首案进度跟踪机制,实行每天下午5时前报送案件办理进度制度,督促严守法定时限;落实“首案必评”和“四张清单”制度,压实监督管理责任,实行“主要领导(一把手)+评查小组”双重评查及每案必听庭,推动承办人自查、部门检查全覆盖;抓实评查结果反馈整改,用好评查“后半篇文章”,全面提升首案办理质效。
谭小军强调,办好“新年第一案”“个人第一案”关乎全年开局和办案习惯养成。他要求各部门树牢“首案即精品”意识,把“高质效”要求贯穿首案办理各环节,做实释法说理、矛盾化解等工作;强化协同配合,合力破解办案难题;注重总结提炼首案办理经验,定期调度成效,将其转化为推动全年工作规范化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下一步,通城县检察院将严格对标市院要求,扎实推进首案办理,把活动成效转化为新年工作动力,开启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冯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