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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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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度入狱解纠纷,司法温情暖破冰
2026-01-09 10:01:20 来源: 点击: 0
婚姻的纽带,有时会因一时的失足断裂;解纷的道路,却从不会因距离与障碍而停滞。当离婚纠纷的一方身处监狱,高墙阻隔了面对面的沟通,也让矛盾的化解变得格外棘手。近日,孝昌法院邹岗法庭庭长杨毅奔赴监狱数次,以专业素养厘清权责,以耐心沟通消融隔阂,成功调解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用司法温情为两个家庭的未来点亮了希望之光。

这是一起离婚案件,其特殊性在于,原告朱某某与被告黄某某的处境——被告黄某某因刑事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且其已在武汉某监狱服刑。黄某某在监狱服刑期间,朱某某以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为由,向邹岗法庭提起离婚诉讼,同时涉及子女抚养权归属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案件受理后,邹岗法庭杨毅法官仔细查阅卷宗,发现双方的核心矛盾并非简单的“离与不离”,更在于朱某某对黄某某服刑期间未能尽到家庭责任的不满以及其与黄某某家人关系的恶化。“高墙挡不住诉求,更挡不住司法为民的初心”考虑到黄某某既无法与朱某某保持正常的沟通,又无法到庭参加诉讼,为充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程序和调解工作得到有效进展,杨庭长决定亲自前往武汉某监狱开展相关工作。

第一次奔赴监狱后,杨庭长首先与监狱相关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在遵守监狱监管规定的前提下,搭建起临时调解平台。调解之初,朱某某情绪激动,反复诉说与黄某某家人无法相处,独自抚养孩子支撑家庭的艰辛,坚决要求离婚,而黄某某则因身处服刑期间,内心敏感且充满顾虑,对朱某某与家人相处的相关事情表示无法理解,始终不愿松口离婚。面对僵局,杨庭长没有没有急于推进调解,而是先耐心倾听双方的心声,站在各自的立场共情疏导,他先向朱某某释明,黄某某虽在监狱服刑,但仍享有对子女的探视权等合法权益,朱某某独自承担家庭重担的不易,如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需以孩子的健康成长为首要原则,财产分割则需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公平协商。然而由于双方积怨较深且朱某某态度坚决,黄某某对朱某某在家与母亲相处的细节并不清楚。第一次调解未能达成一致。

返程后,杨庭长并未气馁,而是再次梳理案件细节,分析双方的核心诉求与顾虑。他意识到,双方的矛盾根源在于沟通不畅,黄某某因在监狱服刑对家庭的实际情况并不了解,朱某某在因长期独自承担压力而心生怨气。为了打破僵局,杨庭长与黄某某的母亲多次电话沟通了解相关的情况,同时向朱某某传递了相关真实想法,也告知了相关法律规定和调解的可行性。经过反复沟通,双方的态度有所软化,都表达了愿意再次协商的想法,为了抓住这次机会,杨庭长决定第二次奔赴监狱。

这一次,他提前做好了充分准备,不仅结合双方的实际情况拟定了几套解决方案,还申请与黄某某的母亲一同前往协商。在监狱,他不再局限于“摆道理、讲法律”,而是以“拉家常”的方式拉近与双方的距离,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法律规定,逐一回应双方的顾虑,结合双方共同的财产的实际情况,提出公平合理前提下彼此都能接受的方案,秉持着家庭矛盾“解铃还需系铃人”,最后给朱某某、黄某某沟通的时间,各自表达想法、观点和意见,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沟通,朱某某决定撤诉,黄某某的脸上也露出了释然的神情。

这场特殊离婚案件的成功化解,不仅妥善解决了当事人的纠纷,更践行了“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离婚纠纷从来不是“一判了之”那么简单,尤其是在涉及特殊群体的案件中,更需要司法的温度与担当,它不仅为当事人节省时间、精力和经济成本,更能以平和的方式化解矛盾,减少对家庭、对子女的伤害,致力于修复社会关系,促进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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