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州区人民堵城法庭妥善审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黄某向法院送上写有"情同法达 审判有方 公正无私 耐心细致"的锦旗,对办案法官高效,耐心细致,公正的司法服务表达由衷的感谢。
案情简介:原告黄某与被告某公司自2020年起建立奶粉买卖合同关系,黄某按约将货物送至被告指定仓库并完成交付,双方长期保持稳定的合作往来。自2024年11月起,某公司开始拖欠货款,经双方结算,欠款金额达440897.6元。黄某多次催要无果后,某公司法定代表人伍某出具了欠条,却未按欠条约定在第一期还款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因某公司由伍某与李某夫妻二人出资设立,二人存在以个人财产支付公司货款、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高度混同的情形。黄某遂将某公司、伍某、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某公司支付货款44万余元及逾期利息,同时要求伍某、李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等。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高度重视,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专业素养细致推进案件审理。面对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法官耐心梳理,厘清自合作开始至纠纷发生的完整脉络。针对被告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可能混同的关键问题,法官仔细审查了相关转账记录等证据。为确保程序公正,保障各方当事人诉讼权利,法官依法向各被告送达了应诉材料,确保程序合法合规,给予每一位当事人应诉答辩的机会。庭审中,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与举证,围绕买卖合同效力、货款金额认定、股东责任承担等焦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法官依据作出了判决:支持原告要求某公司支付货款44万余元及相应逾期利息的诉讼请求,鉴于伍某、李某作为公司股东存在财产混同行为,判令二人对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书说理充分,有力地维护了守信方的合法权益,也对失信行为作出了否定的司法评价。
拿到胜诉判决后,原告黄某一行人专程来到黄州区人民法院堵城法庭,将锦旗送到办案法官手中。"感谢法院的公正、耐心判决,维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原告代表激动地说道。
此次赠送锦旗,不仅是当事人对黄州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认可,更是对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肯定。黄州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坚守司法公正底线,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陈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