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至23日,第四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在湖北武汉成功举办。石首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萌受邀参加了此次论坛,让我们来听听他参加论坛的感受吧。
江流奔涌,法治护航。第四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是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践运用的高端交流平台,也是凝聚司法智慧、共绘长江安澜画卷的盛会。作为基层法院的代表,我深感荣幸能够参与其中,受益匪浅,感触良多。
论坛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战略部署,深刻阐释了法治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为长江大保护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是人民法院必须履行好的重大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这要求我们的工作不能仅仅停留在个案审理层面,而必须立足全局,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置于服务国家战略的高度进行谋划和推进。石首法院近年来虽在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机制创新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但对照新阶段的新要求,仍需进一步提升工作的系统性和前瞻性。本次论坛的举办,恰逢其时,为我们深刻领会中央精神、准确把握工作重点提供了重要契机,坚定了我们运用司法手段守护好绿水青山的信心与决心。

论坛议题丰富,研讨深入,诸多观点与实践经验对我们具有重要的启发和借鉴意义。
一、聚焦价值转化 司法赋能绿色发展
在探讨“‘两山’转化路径与执法司法协同”的分论坛上,各地关于“生态修复+绿色产业”的创新案例令人印象深刻。这与我院长久以来关注并推动的生态价值实现路径不谋而合。例如,我们见证并司法保障的江豚、麋鹿保护区生态旅游改造项目正式运营,正是“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本土实践。湖北省法学会张正军先生提出的“将‘共抓大保护’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的论述,为我们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这让我们进一步明确,环境司法不能仅满足于“事后修复”,更应向前延伸,积极参与“事前预防”和“事中调控”,通过司法裁判引导和规范绿色发展,激活环境法治的“源头活水”。
二、强化区域协同 破解流域共治难题
流域治理具有整体性和跨域性,论坛多次强调区域协作的重要性。这与石首作为鄂湘交界门户、身处长江—洞庭湖流域关键节点的特殊区位所承担的责任高度契合。今年8月,我院承办的荆岳环资审判业务交流研讨活动,以及共同发布的《协同保护绿色倡议书》和达成的多项协作共识,正是我们对跨域共治的积极探索。论坛上分享的各地协作经验,拓宽了我们的思路,未来我们将更主动地融入长江全流域司法协作“一盘棋”格局,在信息共享、案件协调、执行联动等方面寻求更深层次的突破。
三、培育青年力量 夯实法治传承根基
20余名青年学者与实务工作者围绕“长江大保护的法治文化传承”展开思想碰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袁中华教授主持的论文分享环节中,青年才俊们立足《长江保护法》实施痛点,提出“生态司法教育基地”“流域文化数字档案”等创新建议。这让我想起石首法院的法官团队——他们将巡回法庭搬到案发水域,用方言解读禁渔政策,用案例普及环境资源保护知识。青年是法治事业的未来,我们将更加注重搭建平台、压担培养,努力锻造一支既精通法律又熟悉环境、既有理想又接地气的复合型审判后备军,确保长江司法保护事业薪火相传、后继有人。
“每个人都是长江的‘小水滴’”,论坛上的这句感言发人深省。作为司法工作者,我们要通过每一份判决捍卫生态红线,通过每一次协作打破地域壁垒,通过每一份司法建议推动制度完善。
第四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的结束,对我们而言是一个新的起点。石首法院将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紧扣长江大保护战略部署,以深化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为抓手,以拓展生态司法保护广度深度为目标,持续做优“生态环境保护法庭+司法修复基地”实体平台,健全完善跨部门跨区域协同机制。我们将以“流域协同”为笔,以“司法为民”为墨,在守护荆江安澜、助推绿色发展的征程上踔厉奋发,为描绘“江山青绿”的壮美画卷贡献更坚实的基层司法力量,让母亲河的碧波清流永续滋养中华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