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10 16:42:02 来源: 点击: 0
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咸宁市检察机关将案件质量评查作为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关键抓手,以“每案必检”刚性要求筑牢司法质量防线,通过理念革新、机制重构、整改闭环,切实以高质效检察办案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2025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依托案件质量检查评查系统开展检查600余件,组织开展涉市场主体及各类案件评查200余件,同比上升3.84倍。
一、坚持“三向引领” 夯实评查思想根基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咸宁市检察机关紧扣涉市场主体案件办理特点,以“三个导向”校准评查方向,让质量意识深植每一位检察干警心中。
一是强化高质效导向。将涉市场主体案件评查标准与办案标准全面对齐,要求以办理重大案件的严谨态度开展评查,创新“大家评”模式替代传统“专人评”,推动每位检察官从“办案者”转变为市场主体权益“守护者”和案件质量“监督者”。针对涉市场主体案件资金往来复杂、法律适用多元等特点,专门优化评查指标体系,重点强化对财产处置、权利保障等关键环节的审查力度。
二是坚守全面评价导向。秉持“程序与实体并重、评优与评劣并重、发现问题与整改问题并重”原则,制定《咸宁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优点、问题清单》,对涉市场主体案件既查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实体问题,也核办案期限、权利告知等程序事项;既评选优质案件树立标杆,也深挖瑕疵案件症结。如在某企业合同纠纷抗诉案评查中,既肯定办案团队精准梳理交易链条的亮点,也指出文书中释法说理不充分的问题,推动同类案件办理质效提升。
三是突出自我监督导向。深化“管案与管人相结合”机制,将涉市场主体案件评查结果与司法责任追究直接衔接,畅通评查线索的移送与运用。同时,在评查中强化责任意识,与落实办案纪律、办案责任一样落实评查纪律、评查责任,市院组织对基层院评查案件开展复评、复核,对评查不认真、走过场、应当发现问题未发现的,参照办案责任追究的方式严肃处理。
二、构建“四大体系” 织密评查管理网络
咸宁市检察机关树立“一盘棋”思想,通过组织领导、标准规范、协同联动、衔接融合四大体系建设,构建齐抓共管的“大评查”格局,确保“每案必检”落地见效。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全市两级院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委员会及办公室,由副检察长牵头主抓,吸纳业务部门、案管部门、检务督察部门负责人组成核心团队,审定评查计划、监督工作开展、审议评查结果。建立“双月督办”机制,将涉市场主体案件评查纳入重点督办清单,实现重大涉市场主体案件评查全覆盖。
二是完善标准规范体系。针对涉市场主体案件评查尺度不统一问题,依据最高检、省院规定细化评查标准,制定统一的评查报告、整改反馈等文书模板,明确证据采信、追赃挽损、释法说理等8类核心评查指标。每月举办“木犀·检评砺剑”评查沙龙,聚焦涉市场主体案件常见问题开展专题研讨,组织专项培训覆盖全体办案检察官,推动评查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通山县院创新“办案人员自查+业务部门核查+案管部门抽查”三查机制,实现涉市场主体案件分级分类评查无死角。
三是打造协同评查体系。纵向建立“市院主抓、基层院主责”格局,对涉案金额超千万元、影响区域经济发展的12类重点涉市场主体案件实行市院提级评查,对一般涉市场主体案件采取交叉评查避免“同体监督”难题;横向打破部门壁垒,明确各业务条线评查主体责任,今年以来业务部门承担涉市场主体案件评查任务占比超90%,办理涉市场主体专项评查4批次。
四是建立衔接融合体系。将涉市场主体案件评查与办案质效分析、流程监控、外部监督深度衔接。通过质效分析锁定企业反映强烈的办案周期问题后,针对性开展专项评查,推动平均办案时长缩短12天;将流程监控发现的36处涉市场主体案件程序问题纳入评查重点,实现“前端监控+后端评查”闭环管理;主动邀请人大代表、企业家代表参与涉市场主体案件评查15件次,听取意见建议28条。
三、做实“四项举措” 释放评查整改效能
咸宁市检察机关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治”,通过个案整改、讲评提升、智能管控、结果运用四项举措,做实评查“后半篇文章”,让评查成果转化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实际成效。
一是狠抓个案精准整改。落实“一案一反馈、一案一整改、一案一建档”机制,将《评查优点、问题清单》嵌入办案系统,对评查发现的涉市场主体案件问题“点对点”送达承办人,限期整改并书面反馈。嘉鱼县院通过评查发现涉市场主体案件追诉遗漏同案犯1人,开展侦查活动监督3件次;赤壁市院针对评查发现的办案期限问题开展系统整改,涉市场主体案件办案时长同比减少12天。
二是强化案例讲评引领。开展“木犀·优学差析”讲评活动,建立涉市场主体优质案件“种子案例库”,选取5件优质案件由承办人分享办案经验,其中评选出涉市场主体优秀案例7篇;对3件瑕疵涉市场主体案件公开“晾晒”,组织全员剖析问题根源,推动“解剖一案、规范一类”。
三是构建智能管控体系。依托办案系统建立涉市场主体案件“评查问题库”,为每位办案检察官建立“评查档案”和“错题本”,运用大数据统计分析涉市场主体案件高频问题,对反复出现的文书制作、案卡填报等问题自动预警。
四是深化结果运用机制。将涉市场主体案件评查结果与绩效考核、职级晋升直接挂钩,把优质涉市场主体案件办理、典型案例培育作为评优评先核心指标。今年以来,对4件瑕疵案件承办人追究司法瑕疵责任,1件不合格案件启动司法责任调查,倒逼干警形成“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的职业自觉。
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更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司法保障线。咸宁市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涉市场主体案件“每案必检”机制,不断完善评查体系、强化整改实效,以更严标准、更实举措守护案件质量生命线,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蔡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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