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三年规划》,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促进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10月22日,荆州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意见反馈会,专题通报巡回检察组对荆州区、沙市区、监利市、洪湖市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情况的巡回检察意见及整改建议。
荆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杨道山,荆州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付孝兵,巡回检察组部分成员,以及荆州区、沙市区、监利市、洪湖市司法行政和检察机关相关负责同志参会。会议由荆州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主任郑军主持。
会上,巡回检察组宣读《荆州市人民检察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反馈意见书》,详细介绍本次巡回检察工作开展情况。此次检察通过审查社区矫正档案、实地走访社区矫正对象所在社区(村居)及病情复查医疗机构等方式,精准发现社会调查评估模板化、监督管理不规范、日常履职不到位等突出问题。针对这些薄弱环节,检察组立足职能,结合问题漏洞、监管盲区等共性症结,提出针对性整改意见,推动司法效能切实转化为治理效能。
荆州区、沙市区、监利市司法局及洪湖市社矫局主要负责同志先后表态,均表示将认真对照反馈意见,全面查缺补漏,坚持举一反三,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同时将以此次巡回检察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执法能力,完善工作机制,持续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建设。
付孝兵在讲话中强调,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专项巡回检察是依法履职的重要抓手。接受检察监督、整改交办问题、落实反馈意见,是司法行政及社区矫正部门必须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将全盘接受、照单全收,以坚决态度抓好整改落实,真正以整改促提升、以整改促完善,推动司法行政和社区矫正工作提质增效。
杨道山在总结发言中明确三点要求:一要锚定责任定位。社区矫正部门与检察机关同为社区矫正工作责任主体,需牢固树立协同意识,并肩发力、联动监督,凝聚工作合力;二要明晰监督价值。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核心是通过精准监督规范工作流程、补齐短板弱项,助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三要聚焦整改实效。双方需通力协作破解整改难题,以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实现工作提质增效与双赢共赢。
据悉,此次会议既是问题反馈的“对账会”,更是工作提质的“动员会”。下一步,荆州市检察机关将持续跟踪整改情况,以精准监督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平安荆州建设注入更坚实的检察动能。
(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