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法治黄石讯(彭小陛 通讯员 杨运红)为深入贯彻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办案效果和刑事检察干警出庭履职能力,10月22日,大冶市检察院围绕一起受贿案开展庭审观摩暨评议活动,将法庭变为警示教育“现场课堂”和检察履职“实战考场”。湖北省检察院第二评议组莅临指导,黄石市检察院相关领导及各基层院业务骨干、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庭评议。
庭审现场,公诉人围绕被告人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物资供应、货款结算等环节涉嫌受贿的犯罪事实,层层递进开展讯问,通过多媒体示证系统清晰呈现全案证据链,举证详略得当、逻辑严密。在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不仅就定罪量刑充分发表意见,更深刻剖析了职务犯罪的成因与社会危害,直指廉政风险点,引发旁听人员强烈共鸣,取得良好庭审效果。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并作出深刻忏悔。
庭审结束后,一场由黄石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王红英主持的“辣味十足”评议座谈会随即召开,与会人员围绕公诉人庭前准备、庭审节奏把控、讯问技巧、释法说理等方面进行集中复盘。既肯定了公诉人出庭规范、指控有力的专业表现,也针对法律文书细节、法庭辩论策略等提出优化建议,实现“观摩+评议”“实战+提升”的双重效果。
“公诉人对案件事实、证据材料掌握全面深入,指控犯罪有力,从庭审细节能直观检察机关办案的严谨规范、前期准备工作扎实充分……”,人大代表、大冶市北门小学校长张学华说。
政协委员、大冶市教育局后勤保障中心书记、主任张昊说:“公诉人在庭审中准备充分、说理透彻、表现出色,检察机关以这种‘看得见’的方式让党员干部能够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确实振聋发聩。”
湖北省检察院检委会委员、二级高级检察官徐国华充分肯定了这次庭审工作,认为庭前审查充分,庭审警示教育效果好,同时就案件办理和庭审过程提出相关问题,要求参会人员进行深入思考。他说,听庭评议不仅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深化检务公开的关键窗口,也是查找办案短板、提升公诉质效的重要途径,同时也增进了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进一步推动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下一步,大冶市检察院将进一步推动检察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持续加强队伍建设,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