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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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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保全锁定“胜诉权益” 强力执行兑现70余万元工程款
2025-10-17 17:45:42 来源: 点击: 0
       近日,申请人朱某将一面写有“为民解忧人人颂 尽职尽责系百姓”的锦旗,送至通山县人民法院南林人民法庭,感谢执行法官快速为其执行到位被长期拖欠的工程款及利息共计70余万元。这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在法院精准采取诉前保全、高效推进执行程序的有力措施下,最终实现案结事了。
       2020年4月,湖北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接某项目后,将工程转包给黄石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后者又以“湖北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名义,将部分施工内容分包给朱某。朱某按约完成施工并验收合格,却被拖欠工程款68.85万元。2025年初,朱某将两公司诉至南林人民法庭。
       立案前,考虑到被告转移财产的可能性,为避免“胜诉权益落空”,法官立即引导原告申请诉前保全,预冻结了被告黄石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湖北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未结工程款70万余元。
       案件审理阶段,法官围绕双方争议细致梳理证据、厘清法律关系,最终判决黄石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向朱某支付工程款68.85万元及相应利息。但判决生效后,被告仍未按期履行,2025年8月,朱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法官迅速启动绿色通道,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运用“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对其银行账户、房产、股权等财产进行全面查控。尽管面临被执行人“经营困难”等推诿理由,执行法官并未放松攻势,一方面多次与被执行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沟通,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宣讲近期湖北省各级法院开展拒执罪专项行动的猛烈攻势,形成强大的法律威慑;另一方面,持续排查财产线索,紧盯前期预冻结的第三方(湖北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进展。
       在确认被冻结工程款已具备结算条件后,法官敏锐把握时机,立即向第三方送达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并现场进行释法说理。在法院的督促下,第三方当日就将70余万元案款一次性汇入了法院账户。执行法官随即启动案款发还程序,将款项全额发放至朱某账户。
       “没想到这笔拖了这么久的工程款,法院这么快就全部执行到位!”收到案款后,朱某难掩激动,特地送上锦旗表达谢意。

       近年来,通山县人民法院始终将涉民生、涉中小企业案件作为执行工作的重点,不断强化执源治理,优化执行举措,依法严厉打击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努力将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切实维护了司法权威和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成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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