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拒执”出击,全市拒执专项行动第一案被移送立案!
2025-10-11 10:15:29 来源: 点击: 0
10月10日下午,通城县人民法院向通城县公安局移送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被正式立案。该案是2025年全市开展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以来,首例被立案处理的拒执罪案件。
被告人黎某某在一起借贷纠纷案中被判偿还洪某某借款本金27万元及利息。法院判决生效后,黎某某迫于司法拘留的威慑力履行了4.4万元后达成和解协议,但其后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且在明知判决已生效、案件执行程序的情况下,使用他人提供的微信账号交易资金,该账号自2024年2月起至今共有流水203万元,目前黎某某拒不配合调查且查找不到其本人住所地。被告人黎某某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自2025年10月9日起,全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联合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依法严惩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犯罪行为。通城县人民法院迅速响应,向县公安局移送黎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相关案件线索,当日县公安局予以受理并进行立案侦查。
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不仅是每个被执行人必须承担的责任,更是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守护司法公正的重要一环。然而,总有一些人,心存侥幸,妄图逃避法律责任,公然对法院判决、裁定拒不执行,挑战司法权威!部分被执行人存在认识误区,以为不履行义务仅仅是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者限制高消费,没有清醒地认识到打击拒执行为还有法律重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下一步,通城法院将持续强化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的开展,不断丰富完善依法打击拒执犯罪的措施手段。对于拒执犯罪案件,加大宣传力度,实现“惩处一个、警示一片、教育一批”的震慑效果。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犯罪人员并提供线索,支持和协助司法机关依法打击拒执犯罪活动,共同维护社会秩序。
(戴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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