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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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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记历史缅怀先烈,传承伟大抗战精神——咸安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助力保护“三·一八”惨案丛葬坑
2025-09-09 10:27:13 来源: 点击: 0
       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战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为加强文物保护,教育后人铭记抗战历史,传承和弘扬抗战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激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咸安区检察院开展抗战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经调查,辖区内一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由于管理缺失年久失修,出现破损和安全隐患,甚至存在坍塌的风险。这一令人担忧的现状引起了咸安区检察院的高度重视,他们立足检察职能,及时发出检察建议,让这处承载惨痛历史见证,令咸宁人民永世难忘的省级抗战文物保护单位得到了保护。
       专项行动发现文物隐患线索
       咸安“三·一八”惨案丛葬坑位于该区高桥镇澄水洞村大屋万村湾,2008年被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屠杀中国人民犯下滔天罪行的又一铁证。
       1939年农历三月十三日(公历5月2日),日寇向大幕山游击区“扫荡”,我抗战军民经过三天三夜激战,一举歼敌300余人,有力地打击了日寇的嚣张气焰。5天后的三月十八日(公历5月7日)上午,日军窜至咸安高桥镇大屋万、九门万等9个山村,大肆烧杀抢掠,致使万姓8个庄门蒙受毁灭性灾难,112人同时被害,20户被杀绝,420栋房屋被烧毁,9个山清水秀的山村瞬时化为废墟......酿成惨绝人寰的“三·一八惨案”。
       2015年5月,咸安区对“三·一八”惨案丛葬坑进行修缮,新建一栋陈列馆。2016年4月28日,“三·一八”惨案丛葬坑陈列室正式开馆。此后,这里成为了咸宁市民接受爱国主义教育,揭露日本帝国主义屠杀中国人民犯下滔天罪行历史见证的重要场所。
       今年5月初,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专项行动中,发现咸安“三·一八”惨案丛葬坑存在多处破损和安全隐患:主体墓有多处裂缝、破损并出现倾斜,存在安全隐患;警示亭内石碑破损,石碑上姓名红漆脱落导致模糊不清;台阶多处破损且侧面出现开裂,存在坍塌风险;陈列室墙面有多处污渍,四周杂草丛生。
       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整改
       作为省级文保单位的“三·一八”惨案丛葬坑出现破损和安全隐患,不仅直接影响文物保护,而且影响文物保护单位的严肃性,不便于参观、纪念和瞻仰,更不利于发挥教育警示作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5月28日,咸安区检察院予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
       经过多次实地调查取证后,检察官确认损害公益事实,于6月3日邀请职能部门和属地政府参与座谈会。会上,检察官通过出示文物受损的现场照片、阐明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公益受损事实及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相关行政机关现场认领问题,表示将积极整改。6月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湖北省文物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等有关规定,咸安区检察院分别向职能部门和属地政府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对湖北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三·一八”惨案丛葬坑存在的文物破损、安全隐患、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周边环境、影响历史风貌及景观的问题依法进行治理,同时加大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增强群众文物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保护文物的良好氛围。
       公开听证检验整改成效
       “铭记抗战历史是对先烈的告慰,“三·一八”惨案丛葬坑是对我们咸宁人民对被日军无辜杀害先辈的纪念,对其的保护整改是守护历史根脉的缩影。在“九三”胜利日来临之际,我们看到在检察建议的推动下,职能部门进行了积极整改,破损主墓修复了,模糊名字清晰了,隐患楼梯安全了,污渍墙体干净了,四周杂草清除了,检察机关的监督既及时又有效。”人民监督员在听证会上说道。
       “看到整改前后的对比,我认为“三一八”惨案丛葬坑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但作为一名来自基层村委会的人大代表,我也深知如何长效保护是我们基层治理的难题,希望后期属地政府和职能部门能够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细化管理机制,保护好我们的抗战文物,同时,多组织宣传活动,让更多咸宁人民了解、铭记我们的抗战记忆。”省人大代表在听证会上对后续的长效保护提出了建议。
       8月19日,咸安区检察院组织行政机关、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等实地回访,对整改成效进行“回头看”,并举行公开听证会,会上参会人员发表了意见,一致认为整改基本完成。
       记者了解到,在6月5日接到咸安区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书后,职能部门立即成立整改工作专班,对检察建议书提到的内容进行了实地核实,并落实了整改措施。
       “在目前没有省文保单位专项维护资金的情况下,我们自筹垫付资金进行了整改维修,近期我们还邀请电视台对整改后的“三·一八”惨案丛葬坑进行了宣传。”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委托专业文物修缮机构对“三·一八”惨案丛葬坑主体墓裂缝进行填补及倾斜拨正,重新制作安装了警示亭石碑,对墓碑及纪事碑补漆描红,采用灌浆工艺修复破损台阶,全面清洁警示墙污渍,对丛葬坑四周杂草进行了全面清理。
       “除开展定期巡查保护外,我们还专设了公益性岗位对丛葬坑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日常维护,同时,我们对文物的讲解词进行了进一步修改,计划将选取年轻干部一同参与讲解工作,我们将依法全面履行属地文物保护管理职责,加大文物保护宣传力度,增强群众文物保护意识。”听证会上,属地政府相关负责人对长效保护工作作了表态发言。
       “红色文物承载着革命精神,保护尤为重要,检察机关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把红色文物保护好,把革命精神传承好。”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青表示,检察机关通过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履职尽责,凝聚保护合力,共同维护好社会公共利益。
          (余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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