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司法利剑严惩职务犯罪,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2025年8月28日上午,黄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周某“吃空饷”贪污罪一案。区纪委监委、区人民检察院、黄冈市消防救援支队、中国人民银行黄冈市分行、湖北联投鄂东投资有限公司及区直各单位干部职工共计140余人旁听了庭审,接受了一场“零距离、面对面”的廉政警示教育。
基本案情
被告人周某自1999年起由某国企指派调动至其控股公司从事财务工作,2013年起担任出纳,主要负责公司资金收付、工资发放等业务。2018年,因周某丈夫身患重病,家庭经济负担加重,周某未能守住廉洁底线,利用职务之便,在其子黄某未实际办理入职手续、也未提供任何劳动的情况下,以该公司员工名义,虚构劳动关系,长期为黄某发放工资、缴纳“五险一金”共计50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周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骗取手段非法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有序主导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全面听取了控辩双方意见,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被告人周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均无异议,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我非常后悔……我辜负了组织的培养,对不起国家和人民群众对我的信任,对不起家人……”并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深刻悔罪。
此次公开庭审不仅是对个案的依法审理,更是一堂“零距离、面对面”的廉政警示教育课,为在场旁听人员带来了极大的心灵震撼和深刻的思想警醒。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将以周某案为镜鉴,进一步加强纪律意识与规矩意识,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该案的依法公开审理,既是黄州区人民法院以司法实践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具体行动,更以鲜明态度彰显了对腐败问题“零容忍”的坚定决心——无论腐败手段如何隐蔽、涉及领域是否特殊,只要触碰纪法红线、损害公共利益,司法机关必将依法亮剑、严惩不贷。黄州区人民法院将持续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明纪”的方式,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护航地方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毛慧 艾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