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20 15:39:50 来源: 点击: 0
持卡人向上游诈骗分子提供自己的银行卡后,瞄准其不敢声张的弱点,竟然截胡电诈资金......
“租借银行卡代收货款,轻松赚钱!”2024年9月,小王在某软件评论区刷到一则兼职广告,和对方取得联系后,对方声称是金融公司工作人员,因主要业务是帮助其他公司代收货款,需租用大量银行卡,可以按银行卡数量付租费。小王就联系上了自己的朋友阿虎,二人商量一番决定把银行卡出借用于赚钱。
不久后,对方声称委派了业务员来拿银行卡,阿虎和小王发现对方对租借银行卡的用途语焉不详,二人这才意识到不对劲。“本来也是不干净的钱,我们就是转走了,他们肯定也不敢报警。”意识到钱来路不正后,二人一拍即合,准备把赃款占为己有。
和业务员碰面后不久,业务员将阿虎的手机和银行卡拿去操作。当晚,阿虎的银行卡就收到了两笔汇款,阿虎迅速将钱款提现到微信,并将银行卡挂失。拿到钱后,二人将4.2万元瓜分,还天真地以为只要所谓的业务员不敢报警,便可瞒天过海。
2024年10月底,公安机关在核查断卡线索时发现阿虎的银行卡有涉诈资金转入。公安机关根据转账记录,顺藤摸瓜很快查到了阿虎身上,并发现了阿虎和小王转移赃款和“黑吃黑”的犯罪事实。
建始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二人具有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等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理。经建始县检察院提起公诉,2025年6月9日,法院以盗窃罪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李茂平 李金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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