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牛肉等食材,不能只贪图价格低,要注意成色、外观,还需商家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材越好越安全,生意自然更好。”近日,松滋市检察院检察官走进部分大型餐饮店、批发门店开展以案释法。
杨某一直在松滋经营牛肉等牛副产品批发与零售,2022年6月崔某乙带着“牛肉”找到杨某,自称自己的牛肉价格便宜,只需18元/斤,这种当面地推方式迅速获取了杨某的信任,杨某在明知这些肉品价格远低于市场正常牛肉价格的情况下,为牟取更高利润,开始从崔某乙处进购“牛肉”。
直到案发时,杨某通过加价批发、零售的方式卖给辖区内的餐饮单位和个人,累计售出9000余斤伪劣肉品,非法获利近6万元。然而,令人震惊的是,杨某销售的牛肉竟是用母猪肉涂抹猪血后冒充的牛肉。
在案件侦查阶段,松滋市检察院迅速提前介入,承办检察官敏锐地意识到这绝非单一的销售伪劣产品案件,建议公安机关对涉案运输轨迹、资金流水、电子交易数据进行全面溯源取证,顺着杨某这条线索,一步步牵出了上游的制假团伙。
原来,2021年伊始,崔某甲、崔某乙父子(另案处理)在全省多地收购母猪肉后,通过涂抹猪血后晒干等方式,将廉价的母猪肉摇身变成了高价“牛肉”,因价格比正常牛肉低一半,迅速形成了一条制假售假的产业链。
由于制假网络横跨多地,该院积极协调跨区域联动,与鄂城区人民检察院反复沟通上线证据认定、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问题,确保整个案件链条的证据链完整闭合,面对铁证,杨某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
2025年4月14日,松滋市法院依法判决杨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十一万五千元。
案件判决后,松滋市检察院继续着眼于背后的食品安全隐患,主动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接,针对案件暴露出的监管漏洞探讨治理方案,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从源头堵塞风险,不仅通过法律制裁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更形成社会治理合力,构建起多方联动的治理体系。
(张义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