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映咸安 检绣山水 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当庭宣判!
2025-08-07 18:08:53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7月29日上午,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的某行政机关对老宝塔河生活污水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一案,在咸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咸安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咸安区老宝塔河沿线雨污合流,生活污水直排老宝塔河,对水体造成严重污染,影响淦河、斧头湖流域生态环境和人居生活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咸安区检察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依法制发检察建议,行政机关回复将于2025年3月整改到位。但咸安区检察院跟进调查发现,行政机关仍未全面履行生活污水监督管理职责,水生态环境未能得到及时、有效治理,社会公共利益仍然处于受侵害状态,咸安区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庭审中,针对行政机关对老宝塔河生活污水未依法全面履职的行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围绕诉讼请求和法庭上的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释法说理,对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进行了详尽的论述,阐述了该行政机关未全面履职的事实及行政公益诉讼的必要性,对调查的证据进行了充分展示,并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说明生活污水直排对水环境的影响和危害。
被告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并表示作为乡镇生活污水治理的监督管理部门,应对老宝塔河生活污水治理全面履职,该局以此次公益诉讼为契机,已对生活污水问题进行了整改,下一步将建立完善长效管护机制,确保问题不反弹,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
经审理,咸安区法院认为行政机关对老宝塔河生活污水治理负有监督管理职责,但因履职不到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鉴于在诉讼期间已整改到位,法院当庭宣判,确认行政机关对老宝塔河生活污水直排未依法全面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为违法。
“人民保护长江、长江造福人民”,下一步,咸安区检察院将继续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作为助力长江大保护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检察监督和行政机关履职,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好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筑牢绿色发展根基,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本次庭审活动,咸宁市检察院组织全市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到咸安区院“庭审观摩+评议”活动,并邀请省人大代表等30余人参加庭审观摩。庭审结束后,市县两级公益诉讼干警参加庭审活动集中评议会,参会人员分别围绕庭审流程的规范、法律文书质量、有专门的知识的人出庭作用、庭审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日常办案中的常见问题开展了热烈交流,并对优化庭审效果和庭审辩论技巧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余奕 舒骄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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