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司法权威,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近期,孝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持续发力,加大强制拘留措施力度,向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施压,以实际行动诠释“阳光执行”理念,让公平正义不再“迟到”。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严格遵循法律程序,不放过任何一起有履行能力却拒不执行的案件。以胡某女与胡某男婚姻家庭纠纷议一案为例,被执行人胡某男长期拒绝履行抚养费支付义务,面对冰冷的手铐和威严的法律,他终于意识到逃避无法解决问题,在被关押后第二天便主动联系承办法官并一次性支付抚养费27300元。
同样,在申请执行人张某被执行人邹甲、邹乙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第二次传唤承办法官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在其体检过程中以及被送往拘留所的路上,承办法官仍继续向其沟通普法,最终在完成拘留手续前,被执行人支付20000元并承诺剩余款项一个星期内到账。
自上周加大强制拘留措施力度以来,我院已依法拘留6名被执行人。其中,3名被执行人在拘留的强大压力下,主动履行债务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有效推动了案件执行进程。这些成果的背后,是执行干警不懈努力的付出,他们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司法为民的宗旨,让每一位当事人都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
我院执行局始终将“阳光执行”贯穿工作始终,在采取强制拘留措施前,执行干警会充分向被执行人告知其权利和义务,以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在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确保每一个环节都合法合规,执行结束后,及时向社会公开执行结果,接受公众监督。通过这种全方位、透明化的执行方式,不仅增强了执行工作的公信力,也让公众更加了解和支持法院执行工作。
未来,我们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强制拘留措施的使用力度,严厉打击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让每一份生效法律文书都能得到有效执行,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每一个角落,为构建诚信社会、法治社会贡献坚实的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