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暑交替,多年前一场交通事故带来的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曾让申请人的生活蒙上厚厚的阴霾。但执着的维权信念从未熄灭,法院的司法温度也始终在线。如今,随着全部案款执行到位,这场跨越漫长岁月的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句号。
申请人乐某在过马路时因未注意避让,被被执行人钱某超速驾驶的微型货车撞成重伤。经认定,双方在此次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申请人乐某入院治疗花去医疗费32811.84元,乐某受到的人身损害构成四级伤残。后经乐某与钱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判决:被执行人钱某支付申请人乐某伤残补助金、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赔偿款共计54487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钱某履行了部分义务,但剩余赔偿金一直未支付。无奈之下,申请人乐某只能再次诉至法院,请求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孝昌法院充分考虑到申请人的实际困难。在执行过程中,一方面积极采取措施查找财产线索,推动案款执行;另一方面,鉴于申请人长期维权面临的生活困境,从人道主义出发,为其申请司法救助,缓解其燃眉之急。
经过不懈努力,近日,被执行人钱某让其儿子主动联系法院,请求与申请人进行执行和解。经协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钱某一次性支付申请人乐某剩余赔偿金。
拿到案款的那一刻,申请人眼中满是激动,多年的等待与坚持,终于有了圆满的结果。
这起案件的执结,不仅是法律公平正义的体现,更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温度。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维护法律权威的同时,用实际行动传递司法温情,让每一位当事人都能感受到法律的力量与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