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17 09:19:06 来源: 点击: 0
5月中旬,建始县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检察官又来到熟悉的村子,对国家司法救助对象刘某的生活情况进行回访。“现在好多了,都能下地种田了!”救助对象刘某乐呵呵地说道。得知刘某的生活已重新步入正轨,检察官脸上也洋溢起灿烂的笑容。
这一幕,正是建始县检察院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建始县检察院以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为抓手,构建“多方联动、综合履职、多元帮扶”的司法救助机制,将老年人、困难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作为救助重点,以检察力度传递民生温度。2023年以来,共救助困难当事人23人,发放救助金20万元。
凝聚共识,架起救助连心桥
建始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轻伤害案件时,发现被害人刘某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张某与刘某因琐事发生纠纷,在争执过程中,致刘某骨折。因张某家庭生活困难,没有赔偿能力,医疗费用由被害人刘某承担,而刘某年事已高,又身患重病,劳动能力有限,受伤后没有收入来源,生活一度陷入困境。承办检察官及时将线索移送至该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希望通过司法救助帮助刘某。
经调查核实,刘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该院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帮助刘某申请了司法救助金1.5万元,切实解决了刘某的燃眉之急。
该案的快速办理,得益于该院积极构建司法救助“一盘棋”格局。为确保司法救助线索及时移送,加强部门间横向联系,建始县检察院建立控申部门与刑事检察、民事检察等部门相互协作的司法救助内部信息共享机制,将司法救助工作贯穿到检察办案各环节,做到“应救即救”“应救尽救”。
内外联动,奏响多方协奏曲
2025年3月,面对前来回访的建始县检察院检察官,小李的奶奶高兴地细数着小李最近的变化。这个家庭曾因案陷入困境,如今正迎来希望的曙光。
两年前,13岁的小李因案患上了创伤后应激障碍,一度闭门不出。小李生活在一个单亲家庭,奶奶年事已高,一家子仅靠父亲在外务工维持生计,生活十分困难。
在确认小李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后,建始县检察院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申报审批,将司法救助金发放到小李一家人手中。
“经济救助是‘一次性输血’,我们希望通过多元化的帮扶措施帮助小李克服心理阴影,让他更有信心开启新生活。”考虑到此次事件给小李造成的心理创伤,该院主动联系县关工委,邀请心理咨询师多次为他进行心理测评和疏导。在心理咨询师的耐心引导下,小李逐渐鼓起勇气,直面内心深处的恐惧与伤痛,慢慢地消除心理阴影。同时,针对小李家庭教育缺位的情况,该院联合县民政局、关工委共同制定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方案,引导小李的家人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
司法救助不是检察院的“独角戏”,而是多方协奏的“交响曲”。案件当事人的困难存在经济、教育、医疗等方方面面,近年来,为使救助效果从短期解困向常态长效延伸,建始县检察院加强与教育、民政、人社、卫健、残联等部门沟通协作,综合运用经济救助、心理救助、民政救济、技能培训以及法律援助等多元化帮扶措施,延伸检察工作触角,让检察履职办案更契法度、更有力度、更显温度。
数据赋能,织密精准守护网
如何精准发现司法救助案源线索?怎么让因案致困的被害人及时得到司法救助?建始县检察院充分运用司法救助法律监督模型,聚焦涉案困难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将民政、残联等部门数据与检察应用系统案件当事人信息进行对比,精准筛查出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线索。
“以往此类线索只能靠当事人申请或者其他部门移送。”通过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将刑事案件被害人信息与获取的低保等数据碰撞分析,检察官及时发现了身处困境的小怡。小怡是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小怡一家为低保户,父亲患有尘肺病,家庭生活困难。核实了解情况后,确认其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该院随即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
立足大数据赋能,建始县检察院在司法救助工作中实现了从被动受理到靠前服务、主动发现的转变,精准高效拓展司法救助案源,更好发挥司法救助的“救急解困”作用。
国家司法救助不仅是物质上的援助,更是心灵上的慰藉,是司法人文关怀的生动体现。下一步,建始县检察院将持续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将司法救助作为检察机关解民困、纾民忧、暖民心的重要举措,聚焦“拓广度、抓精度、延深度”,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治的温度与力量。
(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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