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荆州市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部组织荆州区、沙市区等地检察官组成听庭评议组,直击公安县检察院出庭公诉现场,开展毒品案件“推门听庭”庭审评议活动,切实提升出庭公诉能力。
此次活动聚焦零口供毒品犯罪案件的证据标准、庭审实战表现、办案效果,对检察官办案能力、出庭水准进行了一场直接“检阅”,并通过深度观摩、精准把脉、充分交流,为公安县院毒品案件办理提供深层次、靶向性的业务指导,进一步促进提升办案质效。
直击庭审,实战彰显公诉本色
听庭评议活动以公安县院办理的鲁某某涉嫌贩卖毒品案作为观摩评议对象,该案系一起典型的零口供、无实物的毒品案件,突显了司法实践中办理毒品案件面临的新态势和困难。公诉人庭前准备充分,“三纲一书”完整规范,庭审指控详略得当、重点突出、条理清晰。

面对被告人拒不认罪,辩护人提出无罪辩护,公诉人在庭审中采用多媒体示证方式,逻辑清晰、有针对性、规范专业地出示了多组证据,有理有据指控犯罪,并及时有效回应辩护人提出的质证意见。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精准归纳争议焦点,通过对证据综合分析有力指控了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并对法律适用、量刑情节、量刑建议发表了完整充分的公诉意见。凭借对全案证据的烂熟于心、对法律知识的熟练掌握,公诉人围绕辩护人提出的证人证言没有证明能力、贩毒证据不充分的观点、被告人辩解相互矛盾等方面,展开激烈辩论,有力驳斥对方观点。整个庭审过程,公诉人沉着冷静、有条不紊,展现了新时代检察人的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良好形象和专业素养。
精准把脉,以评促改提素能
庭审结束后,紧接着的是一场直击问题的复盘剖析会。评议组针对毒品犯罪的文书制作、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庭审礼仪、程序规范等各方面对公诉人进行全面评估。一场辣味十足的评议开始——
“法律文书引用条款标注应更精准”
“毒品名称要规范表述”
“讯问环节建议结合被告人辩解继续提问”
“程序性事项证据举证应该在先”
“播放视频后对证人状态可以进行归纳总结”……

评议组认为,公诉人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充分展现了检察官作为国家公诉人的气场与风采。宣读起诉书时铿锵有力,举证时详略得当、条理清晰,公诉意见逻辑清晰、规范全面,辩论时据理力争、及时驳斥,彰显了公诉人的临场应变能力,也反映出庭前准备充分以及扎实的理论功底,但在文书制作、法庭讯问、证据展示等方面还有进步空间,希望再接再厉。
公安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峰表示,市院评议组到公安县院开展庭审观摩评议活动是落实最高检工作的要求,对干警来说是压力更是动力。公安县院将以此为契机,以问题为导向,全面对照检查。围绕评议组提出的问题,对照以往办案的思路和不足,深刻反思,查漏补缺,着力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以实战为抓手,提升出庭公诉能力。扩大听庭评议活动范围,继续强化实战练兵。注重总结提升,巩固评议成果。将好的经验做法固化为工作规范,持续提升案件办理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打击毒品犯罪,守护一方净土。公安县检察院将不断淬炼业务本领,精进办案质量,擦亮“公诉利剑”,提升法律监督刚性,全力打好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坚实的基层检察力量。
(唐魏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