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好一条奔腾大江,护好一片绿水青山。6月4日,赤壁市法院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车埠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及部分生态环境保护公益人员,开展“司法护绿
·以劳代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履行情况回头看暨“6
·5世界环境日”司法行政联合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组一行通过实地巡查、成果验收、普法宣传与现场座谈,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地见效,为长江流域生态保护注入法治动能。
联合执法强监管 司法护绿见实效
活动伊始,活动组一行乘坐市农业农村局执法船,巡查长江一级支流陆水河重点水域。执法人员现场讲解禁渔政策,各执法单位共同检查河道生态及非法捕捞整治情况。

活动组一行认真查看陆水河沿岸生态环境,辨认水中漂浮物,观测水体颜色等状况,详细了解日常巡河工作。
以劳代偿促修复 创新机制显担当
活动组一行前往陆水河畔的车埠镇督导孙某甲、孙某乙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以劳代偿”协议的履行情况。

孙某甲、孙某乙因在禁捕区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被追究法律责任,因家境贫困,年事已高,难以支付损害赔偿金。基于对二被告基本生存条件的综合考量,赤壁法院积极探索生态修复新路径,创新采用“以劳代偿”方式,准许其通过参与河道清理、禁渔巡查等公益劳动折抵生态损害赔偿金。

法院联合相关部门实地检查二被告的劳务履行记录,查阅河道垃圾清理、巡查日志等资料,并向镇政府、社区了解其日常劳动表现,车埠镇毕家村、车埠社区现场提交了劳动考勤及评价材料。

法院联合现场执法单位综合考量当事人履行情况、身体状况、社区需求等因素,与社区一同商议出更多元的履行方式,并约定定期查看履行情况。

“让破坏者成为修复者,既体现了司法惩戒的教育功能,又实现了生态环境的实质修复。”赤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万子琼表示,“以劳代偿”机制是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的重要实践,既破解了部分当事人经济赔偿能力不足的难题,又通过亲身劳动强化了当事人的环保意识,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生态效果的双赢。
多方研讨聚共识 法治护航长江美
座谈会上,各单位围绕长江保护法实施、“十年禁渔”成效、预防性司法执法等议题展开研讨。“坚持‘保护优先、修复为主’原则,完善‘刑事惩戒+生态修复’工作机制,赤壁法院将持续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地见效。”赤壁法院审委会委员、生态环境审判庭庭长何远表示。

此次联合行动既是赤壁法院深化环境司法创新的生动实践,也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的务实举措。
近年来,赤壁法院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点工作,建立“法院+检察+行政”联动机制、推广“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判后督查、普法宣传等方式,构建了全方位、多维度的生态司法保护体系。
(邵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