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联合大路乡人民政府、大路乡东坑村民委员会,通过执源治理创新举措,成功化解一起复杂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避免强制执行带来的经济损失,实现多方共赢。
该起纠纷经判决,被告吴某需返还原告吴某某共计40余亩土地及鱼塘。然而,案件执行面临棘手难题:吴某已在涉案林地种植树木,周边百姓也在该林地种植了各类经济作物,若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不仅会造成大量经济损失,还可能激化矛盾,引发群体性纠纷。

为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通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积极践行执源治理理念,主动联合大路乡人民政府、大路乡东坑村民委员会,组建专项调解小组。调解小组多次深入纠纷现场,实地查看土地状况,与双方当事人及周边百姓深入沟通,全面了解各方诉求和实际困难。
调解过程中,各方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法院执行局法官耐心释法析理,向当事人阐明拒不履行判决的法律后果,同时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分析强制执行与协商和解的利弊;大路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从乡村发展大局出发,协调各方利益;大路乡东坑村民委员会则以乡情为纽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做当事人思想工作。

经过多轮协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吴某自愿放弃涉案土地上的林木所有权,将林木交由村集体统一管理;村集体一次性返还吴某某土地押金3000元;吴某某在剩余的四年多时间的承包期内可继续使用鱼塘,不需要另行缴纳承包费用,除鱼塘外的土地交给村集体统一管理,承包期结束后吴某某与当地村民小组另行协商承包经营权相关事宜。这一方案既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减少了被执行人及周边百姓的损失,实现了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此次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成功化解,是通山县人民法院深化执源治理工作的一个缩影。通过整合司法、行政、基层自治组织等多方力量,将矛盾化解端口前移,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下一步,通山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完善多元解纷机制,推动执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为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刘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