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假期还专程过来帮我们搞执行调解,帮我把多年前的钱讨回来了,这下可以安心过节了。”5月4日上午,当申请执行人刘某某收到被执行人许某某当场给付的货款时激动地对执行干警表达着感谢。
刘某某在北京开店时,许某某曾2次向刘某某购买翡翠,并当场写下欠条共计65200元,后刘某某多次催讨,许某某以各种理由和借口迟迟不肯偿还债务,2024年,刘某某无奈之下将其诉至通城法院,法院依法判定许某某支付刘某某货款及利息。判决书生效后,刘某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2025年1月,刘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向位于山西省的许某某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许某某仍迟迟未履行义务,随后,执行干警依法对许某某采取了冻结账户等强制措施,并与许某某联系,许某某起初并不在意,执行干警不厌其烦的与其电话沟通,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经多次协调,许某某同意过来当面调解。
5月4日,许某某驱车1400多公里从山西赶到了通城法院,正在假期中的执行干警接到了许某某的电话后顾不上休息,立即组织刘某某、许某某开展执行调解,双方因履行金额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许某某称其经济困难只能支付6万元,而刘某某却坚持要求许某某支付本金及利息。

执行干警耐心地对二人开展调解引导对方换位思考,“你欠人家钱本金肯定是要还,这么多年了利息也要2万多,你多多少少也要适当补偿点。”
“你看人家大老远赶过来也确实不容易,还是有诚意想解决问题的,能不能在利息上稍微少一点,把事情尽快解决。”
在执行干警的耐心调解下,最终顺利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徐某某当场给付货款6万元,余款1万元承诺今年内付清。至此,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圆满画上句号。
(瞿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