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上午,通山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接到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一起紧急申请:王某在某林场提供劳务时不慎被树砸倒,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由于赔偿金额协商未果,王某家属与用工方孔某、某林场在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达成了初步调解协议,急需法院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以确保赔偿款及时到位。考虑到王某家属急需费用办理丧事,且双方当事人均希望在假期内解决纠纷,承办法官主动放弃休假,第一时间赶回法院。
“我理解家属的心情,也明白大家希望妥善解决纠纷的意愿,今天一定给大家一个明确的结果。”在接待室内,承办法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为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沟通交流,双方达成了最终的调解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

在确认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符合司法确认的程序要求后,当天上午11时许,承办法官当场制作并送达了民事裁定书,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孔某当场给付了第一笔赔偿款,并表示一定主动按照约定继续付清赔偿款。王某家属眼眶湿润:“没想到节假日法官还能加班帮我们解决问题,这下我们能安心办理后事了,谢谢法官!”
假日期间处理纠纷,不仅彰显了司法的温度与速度,更以实际行动向劳动者致敬,用法律之盾守护劳动者的汗水,让公平正义在“五一”假期温暖传递。通山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坚守岗位、履职尽责,以高效的审判执行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金学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