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受公安县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和“提升公诉能力建设水平”的要求,4月15日,由公安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廖某某贪污、受贿案在公安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公安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道山出庭支持公诉,公安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毛华庆担任审判长。人民监督员、部分检察干警、有关单位150余名党员干部旁听庭审。


庭审前,公诉人认真做好庭前准备,制定详细的出庭预案。法庭调查环节,公诉人围绕案件事实、证据链条及法律适用进行清晰举证质证。
“面对‘围猎’和诱惑,被告人廖某某没有守住党的纪律底线,继而突破了道德底线,最终越过了法律红线,其行为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损害了党员干部的形象,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党的自我革命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希望借助这次庭审,警醒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诫,深刻吸取教训,时刻警钟长鸣,牢牢站在人民的立场,做到心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充分发表法、理、情相统一的公诉意见,深入论证廖某某行为的危害性和法律适用的准确性,当庭进行深刻的法治宣传教育。
整个庭审程序规范、节奏紧凑,展现了检察机关指控犯罪事实的专业性和严肃性,也为旁听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被告人廖某某对指控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取得良好的庭审效果。
庭审结束后,公安县检察院开展了庭审评议座谈会,组织参与庭审的干警围绕公诉人庭前准备、讯问技巧、举证逻辑、庭审应变等环节展开评析探讨。大家一致认为本案庭前准备充分,出庭行为规范,论证充分说理清晰,庭审情理法统一,同时结合自身办案经验,从提升法律文书规范性、指控犯罪精准性、释法说理感染力等方面进行交流反思。

人民监督员江来鸿表示:“此次庭审释法说理充分,给旁听人员上了一堂入脑入心的警示教育课,有利于进一步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据悉,自2025年以来,公安县检察院已组织三次庭审观摩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听庭评议。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开展好省院部署的出庭能力建设“个十百千”活动,不断深化“带头出庭公诉+听庭观摩评议”模式,通过发挥检察长带头办案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检察干警锻造过硬的出庭能力,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田雪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