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团风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收到一继承纠纷案件原告送来写着"热心为民好法官、倾力调解负责任"的锦旗。跟锦旗一起送来的,是一封感谢信。原被告均表示:衷心感谢法官清清楚楚的法律释明,耐心细致的做工作、倾心努力的调解,没有让张家湾拆迁款引起的继承纠纷破坏了家庭团结,一家人安心的过了一个祥和的春节!该案在2025年年初立案,春节后履行完毕。
1940年出生的秦婆婆,1988年丧偶,膝下有四女一子,1990年与袁某再婚,袁某带儿子一起上门与秦婆婆一起生活,期间秦婆婆的四女儿和袁某带来了的儿子成婚。2009年,秦婆婆和丈夫袁某一起将原房屋翻建,2015年丈夫袁某去世。2022年张家湾项目拆迁获赔三套住房及四十余万元的补偿款。2023年秦婆婆的儿子病逝,其儿子有两段婚姻,前妻为其生育一女,现任妻子为其生育二女。该拆迁房屋一栋登记在四女婿袁某(继子)名下,两栋登记在儿媳周某名下,拆迁款均在周某名下。因秦婆婆年老多病,需要治疗等各种原因亟需取出拆迁款,经村委会等多方调解无效下,秦婆婆及其四女遂将儿媳与四女婿诉至我院。
团风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林利第一时间了解案情,抽丝剥茧理清继承关系,积极与原告律师沟通了解争议焦点,也与原告的几个女儿沟通调解方案,释明被告还有两个未成年的女儿需要抚养,不能因为账算清了,亲情断了。几个女儿也都表示希望法院调解;承办法官遂联系被告听取意见,被告表示在起诉前给了原告2万余元用于治病,双方是因为对拆迁款的处置发生了矛盾,且通过多方调解仍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希望通过法院公正处理。法官又经多次调解,还是没能达成一致意见,在这种情况下,承办法官选择及时开庭。庭后法官依法对继承法中每个人该继承的份额进行法律解释说明,并针对老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两个未成年孩子的权益保护及双方今后亲情的维护等做了大量工作,虽然当庭调解没有成功但原被告双方均同意庭后调解。
该案时值十二月底,考虑到冰冷的判决,更会加剧亲情的破裂,在下达判决时法官仍不放弃,辗转多次给原被告做思想工作,慢慢拉近了双方心灵的距离,终于在春节前该案以调解结案,春节后被告按照调解意见主动履行,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