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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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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外快要不得!
2024-10-25 16:01:54 来源: 点击: 0
       “同学,最近手头宽裕吗?想挣点外快吗?”
       “正好生活费不够了,怎么挣?”
       大龙(化名)问同学鹏子(化名),正在忙着找兼职的鹏子立马来了兴趣。
       经过大龙的介绍,鹏子将自己的银行卡借给大龙使用,用于资金转移和取现。如果银行卡被锁定,需要鹏子配合去银行解冻。
       这操作,鹏子好像在学校组织的反诈宣传课堂上听过,很像是“两卡诈骗”“借卡跑分”,但一想到只要把银行卡借出去,就能赚几百块钱,鹏子仍然选择将银行卡借给大龙了。
       就这样,鹏子开始按照大龙的交代把自己的银行卡借给他使用,并按照大龙的要求,进行资金转移和取现,一番操作下来,就赚了八百多块。
       好景不长,不久后,鹏子和大龙就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二人的行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二人一道被拘留,还有几个同班同学,都是经过大龙的介绍,提供银行卡给大龙的上线使用从而违法犯罪的。
       经过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释法说理,鹏子和同学都认识到了自身行为的过错,主动退赃,并赔偿被害人损失。考虑到几位同学犯罪情节轻微、充分认识到自身过错、社会危险性较低,检察机关对鹏子等3人做出不起诉决定,要求三人参与社会公益服务。
       鹏子和两名同学一道来到社区,积极参与到社区的反诈宣传、社区引导等日常工作中,在30个小时的社会公益服务中反省自己。
       “经过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释法说理,我们认识到了提供银行卡给别人使用的危害性,对自己为了几百块的报酬参与转移涉诈资金感到无比的后悔。通过公益服务我们也认识到脚踏实地的重要性,以后一定认真学习,提高辨别能力。”公益服务后,鹏子和同学们在总结中写道。
       鹏子和同学们经过一番教育,重新回到校园继续学习,希望他们以案为诫,通过学习创造属于自己的前程。
       而大龙因还涉及其他犯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等待他的将会是法律的公正审判。
什么是两卡犯罪?
       “两卡”指的是手机卡和银行卡。“两卡”犯罪则是指非法出租、出售、买卖“两卡”的违法犯罪活动。
       如今信息技术蓬勃发展,“两卡”(银行卡、手机卡)逐渐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实施诈骗、转移赃款的重要工具。部分在校学生由于社会阅历不足、法治观念淡薄容易被贩卡团伙拉拢、利诱成为犯罪“工具人”和“帮凶”。
检察官提醒:
       今日出借一张卡,明天警察上门查!在校学生更要提高警惕,不被不义之财蒙蔽了双眼,稀里糊涂成了犯罪的帮凶。
       检察官介绍:“今年以来,嘉鱼县检察院办理了多起涉在校学生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活动罪的案件,多是在校学生为了赚取报酬出借银行卡。希望大家能够以案为鉴,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远离犯罪诱惑。”
           (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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