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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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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办“食”事,共护美好“食光”
2024-09-29 15:43:55 来源: 点击: 0
       国庆来临之际,为加强节日期间食品流通安全监管,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让市民和游客吃得放心玩得开心,嘉鱼县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大型超市、农贸市场开展食品安全检查,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
       根据节日消费特点,检察干警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围绕冻品卤货、肉及肉制品、水产品等热销食品,重点检查食品溯源、产品标签标识、储存条件等是否符合要求等方面,严厉打击销售劣质、“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
       在检查中督促经营户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进货查验及记录相关要求,采购食品依法索证索票,不采购无溯源凭证、来源不明、过期变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确保食品进货安全。
       检察干警在现场对食品安全造成的危害后果、对应的刑事处罚等进行以案释法,提升了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为了更好保障食品安全,嘉鱼县检察院还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从完善机制、加强宣传、常态监管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嘉鱼县检察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依法能动履职,加大食品安全领域监督,让老百姓买得放心,吃得安心,为食品安全筑起“绿色屏障”。
 嘉鱼县检察院提醒市民及游客:
       佳节将至,在采购食品和原料时应选择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等,选购预包装食品时,要选购包装完好、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重点信息标注清晰的产品;选购散装食品时,应注意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是否有食品名称、厂名厂址、保质期等信息标注。
       不购买或食用无法提供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畜禽肉类和冷链食品。通过线上购买、订购食品时应挑选信誉度高、管理规范、交易规则完善的正规平台。
          (李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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