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梁子湖区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的案件。
自2022年9月起,被告人王某就从网上购买假冒注册商标的某知名品牌槟榔包装袋、中奖卡和散装槟榔,利用自购的封口机自行包装成某知名品牌槟榔,然后出售给小卖部、KTV等商户,非法获利十多万元。
2023年12月13日,公安机关在王某的出租房内查获其制作的假冒知名品牌槟榔608袋,包装袋530个。经认定,查获的槟榔与该槟榔公司产品包装上的文字、图案、商标相同,但该产品不属于该公司生产或授权生产的商品,该行为已经侵犯了商标所有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经审查认为,王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相同的注册商标,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知识产权权利人在维权过程中常常面临难度大、成本高、周期长、获赔少等问题。在知识产权领域适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既能够切实提高诉讼效率,保证司法统一,也能减少权利人诉累,降低维权成本,最大程度维护权利人合法权利。"承办检察官说道。
考虑到以上情况,梁子湖区检察院在办理该案件时,及时告知被侵权企业诉讼权利,在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的同时,支持被侵权企业同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全面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
(朱钰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