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主办: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指导协办: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员会出品:湖北特别关注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治导读:
“三重境界”守护大写的中国“V” ——郧阳检察助力南水北调中线核心水源区保护纪实 武汉都市圈检察机关大动作!九地在鄂州会签这份文件 武汉中院:以高质量司法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 零距离见证湖北流域综合治理成效 中央、省级媒体组团“打卡”!深挖十堰检察新闻“富矿”! 荆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平安建设工作情况 公安县:“两长”同庭履职,“亮剑”职务犯罪 唇枪舌战 精英对决丨荆州市检察机关公诉人论辩赛精彩来袭 2022年度十大检察新闻十大法律监督案例评选揭晓 “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案件”40件参选案例
非法从事涉外婚姻介绍 此路不通依法获刑
2024-09-05 17:23:21 来源: 点击: 0
       原以为遇心善“红娘”,与国外姑娘千里姻缘一线牵,成就今生美满姻缘,不料却是腹黑“月老”,以营利为目的,非法从事涉外婚姻介绍,收取高额彩礼涉嫌犯罪,破坏社会秩序婚姻神圣。
 
       近日,江陵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以营利为目的非法从事涉外婚姻介绍的案件,引发社会关注。
       据了解,被告人王某(中国籍)、丝某(柬埔寨籍)、夏某(柬埔寨籍)伙同他人,以营利为目的,通过手机发送双方照片相亲,介绍柬埔寨籍女子到男方所在地并向男方收取财礼、介绍费用的方式,非法从事涉外婚姻介绍活动,其中王某参与作案四起,涉案金额67万元,非法所得为14.6万元;丝某参与作案4起,涉案金额51.5万元,违法所得2.7万元,夏某参与作案4起,涉案金额46.6万元,违法所得2.2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4.6万元;被告人丝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7万元;被告人夏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2万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江小法的话:婚姻神圣,不应成为他人牟利工具,所以小法再此郑重提醒广大民众,要不断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坚决抵制此类非法活动,也切勿因一时的诱惑而参与其中,或者盲目轻信此类不可靠的渠道,这种赚钱渠道,真的会“刑”。这种急功近利穿上“营利”外套的非法经营活动,往往会忽视了双方的真实意愿、文化差异以及可能面临的沟通障碍,这无疑是容易导致婚姻关系的不稳定,进而衍生出复杂的社会问题,破坏社会秩序。婚姻慎重,谨慎选择。
            (吴婷婷)
电子杂志往期回顾

关注楚天法治微信公众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