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机关在我家最困难的时候伸出援助之手......"近日,司法救助对象周某甲(未成年人)的奶奶江某向蕲春县检察院打来电话表达感谢之情。这件看似普通的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却是新时代背景下数字赋能检察工作的一个缩影。
2024年4月,蕲春县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依托湖北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司法救助法律监督模型,通过对刑事案件中被害人的基本信息、户籍信息、残疾人信息等相关数据比对,碰撞出周某甲因案被害致死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线索,随后对该条线索进行详实核查,梳理出被害人周某甲家庭情况。
周某甲母亲患有精神分裂症常年住院治疗,其爷爷于2023年遭遇交通事故身亡,奶奶江某无工作收入在家照顾未成年孙女读书,全家仅依靠其父亲周某乙在外务工以维持生活,家庭十分困难。随后,蕲春县检察院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周某甲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并将救助金发放到位。
"有别于之前司法救助案件办理主要依靠刑检部门线索移交和当事人主动申请的传统模式,我们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通过数据归集、碰撞、比对、筛查,快速发现司法救助线索,真正实现从'等案上门'向'主动救助'转变。"该院控告申诉检察部主任陈萍介绍。
今年以来,蕲春县检察院通过大数据赋能,将线上数据和线下情况相结合,筛查出司法救助线索3条,精准救助3名对象,有效发挥了数据的内在价值,实现了救助线索及时发现、救助对象应救尽救。
(胡良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