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在宣判!” 7月19日上午,松滋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受贿案,并当庭宣判。该案由法检“两长”同庭履职——松滋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姚国卿担任审判长,松滋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谭春霖出庭履行职务。松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国调队、气象局、人民医院、人保财险等单位代表100余人旁听庭审。
开庭前,审判长姚国卿仔细审阅了案卷材料,召集合议庭拟定庭审方案,为庭审活动作了充分准备。

庭审中,谭春霖检察长代表公诉机关宣读起诉书,讯问了被告人并发表了辩论意见。
合议庭全面把控庭审节奏,对案件基本事实逐一开展法庭调查,组织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与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辩论,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的意见以及被告人最后陈述,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当庭深刻忏悔。
经休庭合议后,审判长当庭对该案进行了宣判。
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充分发挥了法检两家院领导在司法一线办案的“头雁”效应,是全面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和严格履行院领导带头办案要求的具体体现。下一步,松滋法院将进一步发挥院庭长带头办案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审判队伍干事创业、担当履职,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努力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