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货运车辆安全管理,净化辖区道路通行秩序,松滋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以“夏季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持续推进货运车辆超载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近日,该局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在松滋市陈店镇开展“大兵团”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时,一辆车牌号为鄂D3XXX5的轻型仓栅式货车沿葛东线由东向西驶向执勤点,民警发现该车所载货物高度明显高于车厢挡板,有超载嫌疑,随即上前将其拦截,并对车辆进行过磅检测。
经查,该车核载总质量4025kg,核定载质量1430kg,实际载荷总重6815kg,超出核载值4.7倍以上,属于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民警随即对车辆驾驶人杨某全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告知其超载对交通安全带来的危害,并责令其对所运载的货物进行卸货转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杨某全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00%以上的违法行为处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警方提醒:安全无小事,不要因一时的蝇头小利让货车超载、超限运输,一旦引发交通事故轻则财产损失、重则车毁人亡。请广大驾驶人,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的安宁稳定,切勿抱有侥幸心理,拒绝超限超载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