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权益保护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养老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幸福。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推动强化养老机构安全监管,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今年以来,蕲春县检察院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工作,充分发挥"四大检察"一体融合履职优势,聚焦养老机构安全监管问题开展系列活动,打出社会治理"组合拳"。
走访+座谈 全面摸排养老机构安全隐患
5月,蕲春县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部会同县民政局采用"走访+座谈"的方式,对辖区内养老院、福利院开展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在走访中,检察干警发现部分养老机构存在监控设备未覆盖、消防设施不符合标准、食品安全落实不到位等情况,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针对前期调查发现的问题,6月20日,该院联合县民政局邀请辖区财政、公安、住建、卫健、市场监管、消防等六家单位,针对完善养老机构安全监管问题开展养老机构安全治理联席会议。
会上,蕲春县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部主任张国银介绍了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主要内容、制发背景,明确养老机构安全监管的重要性和具体要求,并就之前走访调研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说明。县民政局副局长田慧敏介绍了辖区内养老机构运行及监管情况,同时针对当前养老机构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相关部门职责作了简要汇报。
县财政局、公安局、住建局、卫健局等单位与会人员结合各自职能,对前期检察机关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发现的公办养老院人员经费保障、新旧养老机构消防验收、养老机构内医疗就诊服务等问题先后提出了解决措施和意见建议。
立案+听证 凝聚协同治理合力
今年5月,蕲春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发现案件线索,部分乡镇福利院存在未完全配备消防设施、未通过消防验收等违法情形,存在安全隐患。
经实地走访、向有关单位调取资料后,该院查明本县范围内共9家乡镇福利院未通过消防验收,确实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于是启动公益诉讼立案程序,积极与相关行政机关沟通,督促其依法履职。
为保护老年人生命健康安全,促进问题快速整改,6月20日,该院召开"福利院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
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参会人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阐述相关法律依据及审查意见,出示相关证据。听证员通过向承办人和相关行政单位发问,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发表综合评议意见,对县检察院在老年人保护领域做出的努力给予充分肯定,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
"乡镇公立养老机构具有保基本、非营利的性质,是当地老年人的理想养老之地。因此,其中威胁老年人生命健康安全的问题一定要尽快解决。相关行政机关应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共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县政协委员吴学新表示。
参会行政机关代表就各自履职进行了发言,表示将积极落实检察机关与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的宝贵意见。会后加强沟通协作,依法履行职责,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形成维护养老行业安全健康发展的合力。
"我院将加强与各行政机关协作联动,督促养老机构做好规范化管理,推动构建养老机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助推养老服务行业健康发展,让我县老年人颐享晚晴、幸福养老。"蕲春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杰表示。
(张灵敏 董星)